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近期,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经营的21大类食品(保健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罐头,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盐,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调味品,婴幼儿配方食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219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21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保健食品10批次,蛋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蜂产品2批次,罐头3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2批次,冷冻饮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品添加剂3批次,食糖2批次,食盐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5批次,特殊膳食食品3批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批次,调味品3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2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和餐饮食品23批次,合计共82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37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135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金溪农贸市场黄超姨销售的于2020年04月02日购进的韭菜,毒死蜱的检出值是0.31 mg/kg,超过标准规定(≤0.1 mg/kg);广州市海珠区李进娣食品店销售的于2020年03月09日购进的鸭蛋,氟甲砜霉素(氟苯尼考)的检出值是58.2 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以上食品,除餐饮食品的检验机构为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其余食品检验机构均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志内容是否合适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违法食品经营行为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者12331。
附件:1.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附件2-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7期食品监督抽 检结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