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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发布日期:2020-08-26 16:15:11 来源:海珠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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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经营的7大类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水果制品)进行监督抽检,共54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26批次,2批次不合格;粮食加工品1批次,全部合格;饼干4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糕点3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16批次,4批次不合格;水果制品3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广州市新跨越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于2020年6月28日购进的韭菜,腐霉利的检出值为0.35mg/kg,超过标准规定(≤0.2mg/kg);广州市海珠区客村小学食堂于2020年7月13日购进的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的检出值为200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餐饮食品不合格4批次:广州市海珠区景阳面点店于2020年7月20日加工的麻团,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的检出值为553mg/kg,超过标准规定(≤100mg/kg);广州市海珠区千里飘香馄饨店于2020年7月15日购进的碱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检出值为1.16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使用);广州市海珠区保蕾餐厅的勺子和筷子,均检出大肠菌群(50cm²),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以上食品检验机构均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志内容是否合适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违法食品经营行为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者12331。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3期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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