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05 15:53:3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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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我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推进依法履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一)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按照《广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关于优化国土资源综合执法体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妥善做好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人员转隶和下沉工作,2019年5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5名执法编制人员转隶到我分局工作。我分局现有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人员30人,其中局机关15人、规划资源所15人。

  (二)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一是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依照“两法衔接”工作程序指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及时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的信息共享、进度跟踪和联动执法,坚决做到有案必移,确保案件查处落到实处,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共计移送案件2宗。

  二是建立与铁路运输法院、区检察院的信息共享机制。参加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铁路运输中院开展的交流座谈会。2019年11月,与区检察院开展座谈共同交流移送案件及执行情况。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严格行使行政裁量权

  我分局严格执行原省国土资源厅、原省住建厅、原市国规委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严格限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

  一是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程序中,严格按照《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执法流程>的通知》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是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开展案件调查、立案、查处、移送工作。印发《广州市海珠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土地违法案件审理规定(修订版)》,按照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开展会议审理、书面审理,并明确案件审理内容和流程。

  (三)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提前部署准备音像记录设备。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完整记录群众上访、调查笔录、文书接收等重要行政执法过程,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从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日常外业中,巡查办案人员配备携带省自然资源厅的在线巡查移动终端,对地块和当事人信息及时拍照录像,还可通过终端查看地类信息并及时在系统上上报疑似案件,全程记录案件的发现、上报、制止、查处等工作。

  二是明确规范音像记录要求。从2019年5月1日起,明确要求在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除保留完整的文字材料记录以外,开展音像记录,并及时将记录信息保存在专用的共享存储盘中。

  三是严格文书格式和归档要求。我分局在参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文书格式基础上,结合实际,严格规范调查笔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立案呈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格式,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对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逐宗建立宗地档案,对同一违法用地地块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同时完善纸质化归档和电子化归档。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严格按照《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广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开展法制审核工作,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制定印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关于做好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责任分工、程序及时限要求。已于2019年8月16日完成行政执法信息事前公开以及2019年5月1日起我分局做出的行政执法结果信息补录、公示工作。新增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均按时限要求进行公示。

  (二)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积极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利用省自然资源厅在线巡查系统手机终端及时上报发现案件,并通过网页版系统内业补充完善案件信息,做到发现一宗、及时查处整改一宗。

  (三)推广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一是日常执法中认真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及早发现违法行为,并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督促并教育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违法用地行为,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二是通过联合区农业局印发《海珠区农村集体土地经营(使用)权交易意向申请的指导意见》,对三资交易地块进行土地性质预审及在行政相对人、市政项目等提出明确计划用地范围时及时核查地块性质等方式推进执法关口前移,遏制新增违法用地,维护我区土地管理秩序;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印制土地执法宣传册,向村社、用地人解释土地政策;坚决贯彻《广州市查控新增违法用地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我分局作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严格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全程参与年度业务案卷抽查检查工作,对各类业务案卷的办理情况提出意见,并严格按照检查结果,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处理办法》及《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微信平台线索处理工作规范》,通过12345市长热线、自然资源部12336举报电话、12336自然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微信公众号等途径畅通违法违规举报渠道,及时核实群众举报线索并回复,确为我分局职能范围的及时查处,督促违法当事人整改,没有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三是严格落实《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干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打招呼行为记录制度的通知》要求,暂未发现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情况。

  四是严格执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案件办理超期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加强对业务案件办理的监督管理,强化工作落实和责任追究,防止业务案件超期,提升业务案件办理质量。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我分局在编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定期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二)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

  印发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明确了考核原则、组织机构、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三)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

  印发实施局合同制工作人员招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明确了合同制人员的招用条件、招用程序、权利义务、人员管理以及工资福利待遇。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合同制工作人员聘用审批程序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新招和续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聘用审批流程。招聘素质高、业务熟练的年轻人作为执法辅助人员,补充我分局执法力量。

  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一)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

  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支持和重视土地执法工作,就土地执法报告、函件等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督促属地街道落实整改责任,未出现下达或者变相下达与法律规定冲突的任务指标的情形。

  (二)保障行政执法经费,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行政执法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管理,按财政预算批复执行。严格按规定实施收支两条线,非税收入直接在非税系统上缴,支出按财政预算批复及相关制度文件执行,未出现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或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的情况。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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