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05 16:45:2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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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指导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具体要求,围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开展的各项工作狠抓落实。现将我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

  (一)制定依法行政工作架构和职责

  为做好城市管理和执法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工作架构建设,继续落实由李冬妮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在机构改革中优化政策法规科室、执法业务科室的设置及人员配置。今年我局继续在日常管理、重大决策、重大行为活动中引入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落实对日常合同的法律审查制度,强化了法律风险的预见性和可控性,有效避免了我局内部治理和外部运行面临的法律风险,使我局依法行政的整体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助力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诉讼、信息公开业务的办理。

  (二)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领导干部坚持学法用法,带领全局营造良好学法氛围。今年来,我局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业务水平和能力,联合区司法局举办了二期城管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共320人次参加培训,培训课程覆盖执法常见问题及法律风险辨析;不定期组织了合同审查培训、燃气执法专项培训、全员学法考试、新进执法人员培训、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等活动。

  二、行政服务效能情况

  继续深化“放管服”、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规范管理、一窗受理、网上办理”。根据“数字政府”要求,2019年我局可预约、可网办率提升至100%;依托区政务服务中心快递服务实现100%事项办事不用跑;承诺办理时限整体压缩率69%,大幅提升审批效率。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我局“广州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了营商环境,得到办事企业的好评。
    截至2019年11月30日,我局本年度受理行政审批申请166宗,其中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97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56宗、广州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3宗,燃气经营许可申请4宗、设立燃气便民服务部备案6宗,按时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服务满意率为100%。在落实区政务中心“一窗办”后共接受窗口咨询210人次,电话咨询约720次,微信咨询5次,均能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及协助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三、践行科学民主决策

  我局严格遵循局办公会议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执行《办公会议制度》,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在日常工作中建立民主决策机制。一是落实《广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部署,确保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公平、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二是优化案件会审小组的设置,提高会审案件的公平公正、合法合理。三是严审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研究决定局重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四是研究执法工作,审定有关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并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会审,2019年度我局共会审案件 265宗。

  四、行政执法情况

  (一)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2019年以来,我局和各属地街道组织各类“六乱”专项执法、垃圾分类执法、打击燃气黑点执法以及市容环境保障行动,重点整治工地不文明施工行为、违法经营燃气行为、超出门窗经营行为、取缔夜间无证烧烤点、清理乱张贴、多途径倡导垃圾分类等。

  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查处违法建设攻坚战行动,全区共拆除违法建设面积351.01万平方米,已经完成2019年全区拆除350万平方米违法建设的目标任务的100.29%。查控违法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违法建设蔓延趋势得到了扭转。

  (二)推行追缴强拆费用

  我局今年制定《关于试点推进违法建设强制拆除费用追缴程序的函》,目前已试点追缴强制拆除案件5宗,其中4宗违法建设当事人在收到拆除费用告知书后自行拆除完毕,1宗正在向当事人追缴强制拆除费用。该项制度的推行,有效促进了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全面推行“律师驻队”工作

  我局今年继续落实《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联合印发推广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区执法队推行 “律师驻队”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常驻街道城管执法队,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意见支持。2019年,驻队律师共开展随队执法52次,现场调研见证6次,审查案件32宗,9次向执法队就工作问题提出建议,8次配合执法队与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四)实行日常合同审查制度

  为提高合同意识,规范合同订立、履行和管理,防范合同法律风险,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我局今年继续落实《海珠区城市管理局合同审查管理制度(试行)》,对我局为一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人事合同除外)进行合法性审查。2019年我局法律顾问审查日常合同104宗,均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五)认真开展“两法衔接”

  我局建立健全了两法衔接机制,2019年从检察机关接收了检察建议书4宗,均按时予以办结;向法院移交了17宗非诉执行行政处罚案件,追缴罚款140600元(包括追缴加处罚款额69300元)。

  (六)加强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加处罚款工作

  今年在我局向法院申请行政罚款强制执行的案件中,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中的5宗案件申请法院执行原行政罚款并加处一倍罚款。目前已有2宗执行完毕,3宗正在审理过程中。该项工作的开展,有助于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七)依法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2019年我局被申请行政复议29宗,其中不服行政处罚(理)决定被复议18宗,因投诉举报处理被复议5宗,不服信息公开被复议1宗,不服其他行政行为被复议5宗。

  我局收到一审案件12宗,2018年结转2宗。其中不服行政处罚(理)决定被诉讼8宗,因投诉举报处理被诉讼3宗,不服信息公开被诉讼1宗,不服其他行政行为2宗。

  五、加强执法指导及普法工作

  2019年我局继续梳理城管综合执法新做法、典型案例、执法经验,并定期制定法制学习计划共11期印发至各执法队,以便执法人员拓展学习、在执法工作中参照运用。

  2019年7月,我局联合华洲街道办事处、局团委在华洲小洲村礼堂前举行违法建设法治宣传进村活动。活动中制作了4个宣传展板,详细讲解非法向违建提供混凝土、违法建设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追缴拆违费用、违法建设暴力抗法的具体案例,指引村民群众了解有关政策法规,支持理解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组织派发违法建设法治宣传资料共计1200余份,开展农村建房政策法律咨询、投诉建议共计12宗次;收回调查问卷187份,了解群众对于违法建设的态度、看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期望,增强群众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沟通互动,更好地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六、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预决算、行政执法信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权责清单公开等。2019年以来,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8条,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6宗,均依法按时办理。

  七、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和执法普法工作

  我局将于2020年继续运用多渠道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执法业务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学法考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及时进行总结。

  (二)优化综合执法工作流程,提高执法效能

  按照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区政府工作安排,狠抓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落实2020年拆除违法建设任务,全面遏制辖区内新增违法建设;有计划地开展打击无证经营燃气黑点专项行动,维护我区燃气市场安全有序;继续强化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及执法工作,力争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三)继续加强基础业务轮训,加强执法业务水平。

  2020年我局将继续制定每月学习计划、组织全员轮训;加强对新法规、城管执法操作规范、文书制作、执法信息系统操作和文明执法的培训,落实“律师驻队”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执法业务水平。

  (四)加速违法建设强制拆除案件法制审核

  2020年,我局将在区政府、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对在建违法建设和已建成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进行法制审查,尽快梳理审查要点、加快审核速度,以依法高效审批强制拆除申请,提升违法建设的处理时效。

  (注:涉及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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