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 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05 10:57:25 来源:本网
分享到:
浏览量:-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要求,着力加强我局行政工作各方面的制度建设,提升全局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履职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增强组织分工,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要求。我局自2019年3月成立以来,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由执法科、审批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分工协调负责依法行政各项日常工作。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迅速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为加强依法行政队伍建设,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的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全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近40名参加考试并申领行政执法证,为加大我局执法人员储备力量奠定扎实基础。

  三是加强科学执法,积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我局积极探索建立依法行政法律顾问制度,与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订立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由专职律师对我局各项制度及合同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及时排查决策风险,避免法律漏洞。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我局各项制度科学性、可行性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法治政府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情况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一是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充实执法力量,提高队伍效率。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二是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尤其是针对河涌管理范围内的“散乱污”、河湖“四乱”等任务,均迅速落实,速到位,敢担当,积极履行执法职能。三是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明确具体操作流程。二是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2019年6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通过了《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制度(试行)》、《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水行政处罚案件核审权限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局涉水行政案件的行政执法立案、听证、处罚及审批事项等工作。我局时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一是认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加强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录入,对行政执法信息依法按时录入到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及公示平台。二是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改善执法条件,完善执法装备配备,如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无人机等装备协助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等。三是在执法过程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引导公民和组织知法守法。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确定不同部门不同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预防执法腐败现象。

  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目前,我局已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此外,我局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根据区内有关文件要求开展管理工作。

  6、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我局积极推动形成行政执法依法履职氛围。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坚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切实落实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和纪律追究力度,禁止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同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三、行政服务效能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依法承担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停止供水审批等9项行政许可事项职能。

  截至2019年11月30日,我局共受理、办结排水审批案件共593宗,其中城市排水设计条件咨询261宗、施工临时排水许可证核发17宗、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核准110宗、城市排水许可水质检测123宗、排水许可证核发82宗。

  自数字政府指标建设工作推进以来,我局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对照相关考核指标要求,仔细研究我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际情况,与省市水务主管部门、区政务数据局及时沟通,积极研究突破思路方法,达到各项指标工作要求。一门率、一窗率、即办率、可网办率、可快递率、只跑一次率、全程网办率、自助办理率共8项均已达标,在全市水务系统中率先实现考核指标全部达标,圆满完成“数字政府”考核指标推进工作。

  四、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自成立以来,局领导班子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工程项目、人事任免、项目经费、职工福利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均按照规定征求意见,并经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我局坚持定期召开领导办公会议、党组会,安排部署我局行政及党务各项工作,充分听取成员意见,确保各项决策民主性、合法性、科学性。

  五、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引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从零开始,认真研究,制定了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干部职工请假、休假和外出审批报告制度,公文审批制度、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办公室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等一系列日常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由办公室、执法科、审批管理科根据我局案件查办工作实际,协同研究制订了《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水行政处罚案件核审权限暂行规定》,为我局案件核审工作提供了制度规范,大大提高了我局水行政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规范性、严密性。

  六、行政执法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承担着与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相配套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相关监管工作。据统计,2019年我局承担各类行政执法265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222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检查13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事项7项。

  2019年,我局水务执法累计出动约1496批次,4488人次,查处了无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等涉水违法行为,共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855份,立案处理155宗。经认真审理,已结案435宗(含往年案件),累计收缴罚款357.45万元。我局坚持科学、合理地统筹安排水务执法工作,坚决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共处理各类督办、交办、信访、12345投诉热线等合计214份,涉及检查对象203个;累计已处理行政复议20份,听证申请7份。

  七、政务公开情况

  自我局成立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安排专门科室、专人跟进我局门户网站账户新建、信息更新等工作,积极联系区政务数据局不断完善我局门户网站数据录入、更新的数量及质量,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数量达标到质量不断提高的突破。按照相关栏目更新要求,定期更新各栏目信息共175条,其中部门要闻更新28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公开6条,党务公开25条,办事指南3条,工作动态更新28条,政务公开合计60条,其他信息更新5条,其他文件公开20份。

  八、行政监督情况

  一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我局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便于人民群众了解我局基本信息。同时,我局通过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及时、主动回应群众办事咨询及投诉建议等,与群众保持良好沟通。2019年,我局共办理信访件33件,办理12345工单投诉类1303件,举报类58件,建议类34件,求助类289件,咨询类43件。

  二是严格办理提案建议。在治水任务重、时间紧的工作压力下,我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答复工作,把群众普遍关心、亟需解决的问题当作重点工作来抓。2019年,我局主办建议提案8件,作为会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4件,其中协助办理市政协提案1件。

  九、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与不足,与上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执法任务重,而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除交办需查处的违法排水户外,我局全力配合各职能部门、18条属地街道开展有关“散乱污”、全面治理黑臭水体、河涌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拆除等专项工作,执法任务非常繁重。2019年,我局办结各类案件共435宗,但持证执法人员仅有7名,其中一线持证执法人员3名,大大限制了我局案件办理水平。

  二是依法行政工作尚未形成完整体系。自2019年3月成立至今,我局在依法行政各方面工作都实现了很大的突破,但由于成立时间不长、工作任务重,各方面工作未能实现良好的沟通,依法行政工作未能实现系统化。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制度作用,多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严格办案标准,在把案件做精做细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办案水平。同时,完善依法行政内部工作程序规则,加强各部门工作协调沟通,争取依法行政工作新成绩、新突破。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