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广船机械厂出让地块配套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区教育局:
你单位《海珠区教育局关于报审广州市海珠区广船机械厂出让地块配套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海教函〔2020〕67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满足该地块所在区域居民对小学教育的需求,促进区域教育事业的优质发展,原则同意广州市海珠区广船机械厂出让地块配套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革新路原广船机械厂厂区新建住宅小区北面。项目建设规模19346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11282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11282平方米,学校规模为18个教学班,每个教学班45人,合计810人。拟建设综合教学楼、行政教学楼、后勤楼、运动场地、绿化以及道路广场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282.21万元,其中工程费7594.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0.62万元,预备费687.5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广州市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海珠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