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海珠区十一号线地铁站道路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09-10 09:16:25
来源: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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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报审海珠区十一号线地铁站道路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海建局函〔2021〕90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配合地铁十一号线建设,促进地铁线网串联,恢复原有道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原则同意海珠区十一号线地铁站道路修复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海珠区内,涉及的地铁站点分别为赤沙滘站、大塘站、琶洲站、石榴岗站,其中琶洲站位于会展东路及新港路、其余3个站点均位于新滘路。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及交通疏解、排水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127.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671.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73.16万元,预备费482.2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部门预算及债券资金统筹安排)。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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