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海珠区2023年排放源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25-03-11 10:34:50 阅读数:-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字体:[大] [中] [小]

      一、废水情况

      工业废水排放量为155.79万吨。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4.36吨。工业源氨氮排放量为0.08吨。

       二、废气情况

       工业废气排放量为4.94亿立方米。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26吨。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为9.80吨。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为0.06吨。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为90.84吨。

      三、固废情况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29万吨,综合利用量1.25万吨,处置量0.04万吨,贮存量0.00003万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0.01万吨,利用处置量0.01万吨,贮存量0.0005万吨。


       附表:海珠区2023年排放源统计公报数据一览表



附表

海珠区2023年排放源统计公报数据一览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废水情况

-

-

工业废水排放量

万吨

155.79

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14.36

工业源氨氮排放量

0.08

废气情况

-

-

工业废气排放量

亿立方米

4.94

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

0.26

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

9.80

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

0.06

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90.84

固废情况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万吨

1.2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万吨

1.25

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万吨

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

万吨

0.04

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

万吨

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万吨

0.00003

危险废物产生量

万吨

0.01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

万吨

0.01

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

万吨

0.001

危险废物贮存量

万吨

0.0005

备注: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8号),非重点工业源废水仅估算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这四个指标,上表中工业废水及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工业废气及其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指标仅为工业源重点调查单位统计数据。


附件:
相关稿件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