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道路运输业户:
辖区19台营运车辆(详见附件)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条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区交通运输局决定依法对相关《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公示。
公告时间15天: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8日。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14日
海珠区道路运输业户:
辖区19台营运车辆(详见附件)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条第(五)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区交通运输局决定依法对相关《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公示。
公告时间15天: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8日。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