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15年3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2014年海珠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aizh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珠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邮政编码:510305,联系电话:66662394)。
一 概 述
2014年,海珠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2014年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4年海珠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预决算、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政府服务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开发和完善海珠公众信息网、海珠政务微信、海珠政务微博等新型政府信息公开媒介,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权威准确的政府信息。
三是及时发布审批服务事项信息。梳理和规范了406项进驻海珠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以及官方网站“海珠E网通”上对所有进驻事项的事项名称、受理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等要素进行全面公开。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92号)要求,率先在全市完成了对全区18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89项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受理条件、审批时限等要素的统一和规范,并主动对外公开,实现了全区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
四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014年,我区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国家、省、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区情,草拟了《海珠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征求意见稿)》及《海珠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从制度上予以固化。目前,上述两份文件已完成意见征集工作。
五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入基层单位。充分发挥“1+11+18”的“15分钟政务服务圈”优势,以“1个区级政务服务中心”为模板,“11个专业服务大厅”及“18个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参照区政务服务中心模式,将本机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条件、办理时限、材料要求、审批流程等要素全面公开,并向辖区内市民提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政务服务类信息、城市生活类信息自助查询服务,构建信息惠民服务新平台。其中,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在办证窗口设立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架、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对外公开户籍办理、出入境办证、交通、治安、消防等与居民群众息息相关业务的审批流程、办理材料和办证时限等信息,并通过“广州金盾网”、“广州海珠公安微博”等媒介,多渠道向全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海幢街设置落地式LED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宝贤社区试点投放电子触摸屏便民查询机,办事流程一目了然;区发改局、区经贸局等职能部门在部门网站及机关办公点设立专栏,对外公布本机关各项服务事项及办理要求、流程等要素,便于企业办事。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区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57条,其中:1.组织机构54条;2.规章155条;3.规范性文件111份;4.其他文件1068份;5.动态类信息9833条;6.行政执法类信息515条;7.办事指南类信息827条;8.财政预决算信息82条;9.政府工作报告1份;10.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61份;11.其他信息2750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属于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55条,占总数的1%,主动公开了《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珠区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补充规定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类的信息111条,占总数的0.7%,主动公开了《广州市海珠区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等文件。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11257条,占总数的72.82%;主动公开的业务类信息包括各单位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联系电话、各行政许可事项、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审批材料目录、办理流程、审批期限及办理情况、办理进度、业务量统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优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民生事项方面的信息215条,占总数的1.3%,主要包括登革热疫情防控、埃博拉疫情防控等重要信息;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233条,占总数的1.5%,主要包括各区属部门、市垂直管理部门及各街道年度财政预算、决算等重要信息。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区通过海珠公众信息网、海珠政务E网通、海珠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及各部门、街道网站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各实体办事大厅通过印发办事指南、设置查询机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前,我区已建立了65个部门网站(含街道网站18个)、10个专题网站及政务公开专栏,网上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海珠政务微信平台也实现282个服务事项的政策依据、办事流程、材料要求、办理时限作为微信服务信息随时供服务对象查询,服务对象只需在手机终端上轻轻点击,即可实时了解全区最新政务动态和各部门的服务信息,促进了主动公开渠道多元化。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区2014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306件,其中通过我区公众信息网站https://www.haizh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6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1253件;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申请6件;通过信函提交的申请4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929条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征地拆迁补偿及招投标类信息,合共约占总体比例的71.13%;268条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城市管理及环境保护类信息,合共大约占总体比例的20.52%,其余109条是涉及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监管、用地红线等方面的信息,合共约占总体比例的8.35%。
在已经答复的1306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887件,占总数的67.92%,主要涉及招投标、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的7件,占总数的0.53%,主要涉及征地拆迁、用地红线等信息,不同意公开部分主要是因为涉及第三方权益人,经征求意见其不同意公开。
“不予公开”的5件,占总数的0.38%,主要是因为涉及政府内部研究报批过程或个人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不予公开。
“信息不存在”的98件,占总数的7.5%,主要是因为经机关审核后,该信息不存在。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11件,占总数的8.5%,主要是因为申请人把政府在管理过程中收集的属于行政相对人自行制作的文件信息误认为属于政府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该类信息依法不属于机关公开范围。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98件,占总数的15.16%,主要是因为申请人未能提供明确的政府信息文件名称、公布年份或相关文号信息。
四 其他情况
海珠区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217536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71124次,当面咨询接待752103次,网上咨询23135次,接受市民投诉举报0次。
五 复议、诉讼情况
海珠区人民政府2014年度发生针对各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针对各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7宗,其主要事由是涉及征地拆迁赔偿款问题,胜诉率100%。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还需加强。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出系统部署,也为我们推进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任务。
一是建立并完善“权力清单”公开制度。通过清单方式,把政府的各项权力公诸于众,明晰政府部门掌握的公共权力,促使政府部门规范履职行为,严格按制度办事。
二是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抓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着力抓好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涉及公共利益方面的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推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灾害救助与社会救助、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功能。坚定不移走群众路线,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都倾听民意、集中民智、依靠民力,做到公开透明用权、干干净净做事。始终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重点,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引导和保护好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是抓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配套制度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配套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各个工作环节。加强与广州大学政务学院等科研机构的合作,总结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规律,把相关理论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把政务公开要求融入权力运行全过程,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七 说明与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15457 |
其中:1.组织机构 |
54 |
2.规章 |
155 |
3.规范性文件 |
111 |
4.其他文件 |
1068 |
5.动态类信息 |
9833 |
6.行政执法类信息 |
515 |
7.办事指南类信息 |
827 |
8.财政预决算信息 |
82 |
9.政府工作报告 |
1 |
10.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
61 |
11.其他信息 |
2750 |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538 |
申请总数 |
1306 |
其中:1.网上申请数 |
6 |
2.信函申请数 |
41 |
3.当面申请数 |
1253 |
4.传真申请数 |
6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1306 |
其中:1.同意公开 |
887 |
2.同意部分公开 |
7 |
3.不同意公开 |
5 |
4.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
111 |
5.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 |
98 |
6.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 |
0 |
7.申请内容不明确 |
198 |
8.其他 |
0 |
附表3 其他情况统计 单位:人次
指标 |
数量 |
接受咨询数量 |
1217536 |
投诉举报数量 |
0 |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21 |
行政诉讼数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