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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1-04 23:58:47 来源:广州海珠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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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4日24时起,将赤岗街道赤岗路97号大院6-8栋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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