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4日24时起,将赤岗街道赤岗路97号大院6-8栋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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