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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1-23 16:00:00 来源:广州海珠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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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3日16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新港街道

  1.半岛花园滨江东路71号。

  2.富力千禧花园三期A栋。

  二、海幢街道

  紫来街25号。

  三、琶洲街道

  南园居B1栋、B2栋、F4栋2楼。

  四、江海街道

  1.锦鸿花园14栋。

  2.新村东华六巷11、13、15、16、18、20号,东华七巷15号。

  3.新村南华大街北六巷14号。

  4.聚德环街2号。

  5.石榴岗东大街三巷2号。

  五、赤岗街道

  1.珠江帝景克莱公寓E栋。

  2.新港西路206号大院24栋。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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