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1-24 00:40:03
来源:广州海珠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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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3日24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赤岗街道
新港西路214号大院10栋。
二、江海街道
聚德北路13号A1栋。
三、南石头街道
1.广纸北一路4号。
2.南箕凌云一巷5、6号、8号及之一。
四、南华西街道
永兴街85号及之一。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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