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4日24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赤岗街道
1.旧市头村〔除东约七巷1号,西约后街三巷4号,西约后街五巷2号、3号,东约八巷1号、3号、5号、10号,南约三巷2号、4号,南约四巷1—5号,南约五巷1—6号,南约五横巷2号,北约六巷1—7号(单门牌),北约七巷1—4号,大街1号之一、24号、26号、28号外〕。
2.客村五巷5、8—13、15号,客村六巷6、8、10、12号围成区域。
3.赤岗二街1号大院7栋。
4.新港中路344号大院4栋。
5.侨雅新街25号。
6.新港西路182号大院8栋。
7.下渡西街77号。
8.愉景南苑礼贤轩A座。
二、昌岗街道
福坛大街11号后座,福坛大街一巷9号、9号之一矮房。
三、沙园街道
西基东92号。
四、瑞宝街道
1.万华花园万华北街19号。
2.颐景华苑颐韵轩A栋。
3.西滘西街二巷1号、3号。
五、凤阳街道
康泰花苑2号楼。
六、江海街道
1.聚德中路99号(聚德花苑东区)H51栋。
2.坚真花园利和街8号。
3.聚德东巷7号。
七、南洲街道
1.沥滘中区一巷12号、14号前座、17号及之一,三巷12号平房,沥滘中区坊28号。
2.大沙村181号、182号之一、183号、184号及之一。
八、官洲街道
北山村龙吟大街十三巷8、8-1、19、20、21、22-1、88、90号。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