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5日24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沙园街道
1.奋勇三街4号、奋勇七街3—5号。
2.西基东37号1-8层01房、36号101房。
二、瑞宝街道
金碧花园一期5栋、49栋。
三、海幢街道
紫来街10号及之一、之二。
四、赤岗街道
1.愉景雅苑绿意居D座。
2.新港西路206号大院1栋2梯、1梯306房。
3.滨江东路宜利街4号(海琴湾B座)。
4.新港西路214号大院11栋。
5.旧市头村南约三巷2号、4号,南约四巷1—5号,南约五巷1—6号,南约五横巷2号,北约六巷1—7号(单门牌),北约七巷1—4号,大街1号之一、24号、26号、28号。
五、昌岗街道
怀德大街8号及之一、9号及之一、11号、13号之一、14号之一,一巷4号,二巷15号,四巷24号。
六、江海街道
1.赤岗路216号。
2.敦和路136号。
3.锦鸿花园12栋。
4.新村直街横二巷9—11号。
5.新安后街13号4栋。
七、琶洲街道
大涌东围街5号及之1,6号之2、之3,7号及之1。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