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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1-26 23:55:56 来源:广州海珠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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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自2022年11月26日24时起调整的区域

  (一)新港街道
  新凤凰十三巷1号。
  (二)赤岗街道
  1.愉景雅苑绿意居C座。
  2.乐涛苑上渡路171号F3梯。
  3.靖晖街15号,16号,20号304、404房。
  4.新港西路182号大院3栋。
  (三)南石头街道
  1.绿地越秀海玥3栋。
  2.星汇海珠湾B4栋。
  (四)沙园街道
  1.光大花园二期榕景四街40号。
  2.西华里五巷3号及之三、6—9号、10号及之一、11—16号、18号,西华直街6—9号、9号之一、11号。
  (五)凤阳街道
  南珠广场南珠北街8号。
  (六)琶洲街道

  大家庭花园A栋。

  (七)瑞宝街道

  金碧花园一期16栋。

  二、自2022年11月27日10时起调整的区域

  赤岗街道旧市头村东约七巷1号,西约后街三巷4号,西约后街五巷2号、3号,东约八巷1号、3号、5号、10号。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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