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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1-29 00:15:48 来源:广州海珠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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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8日24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赤岗街道

  1.新港西路208号大院之一、之二。

  2.滨江东路蓝康街3号(蓝色康园A1栋)。

  3.愉景南苑乐天轩A座。

  二、昌岗街道

  1.怀德大街19、21号,二巷2号,三巷2、4、5号。

  2.晓港东二马路16号。

  三、南石头街道

  1.广纸路东三街31号。

  2.工业大道346号。

  3.南箕路8、12号。

  四、江海街道

  1.金丰花园赤岗路203号。

  2.新安后街15号3栋。

  五、凤阳街道

  1.凤阳小区凤阳街47号。

  2.叠彩园绿榆轩2座。

  3.逸景翠园东区绿雅居A座。

  六、瑞宝街道

  南新一街8、10、12、14、16号。

  七、官洲街道

  龙吟大街63、65、67、69、78、80、82号,十巷7号、十二巷1号。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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