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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16处公园区域“噪声限值”啦!

发布日期:2023-11-01 13:48:33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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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

《广州市公园声环境功能区划》

(以下简称《区划》)

本次《区划》的管理范围是

《广州市公园名录(截至2020年底)》中的270个公园

包括综合公园38个、专类公园47个

社区公园112个、游园73个

  本次《区划》的制定是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公园条例》,进一步做好广州市声环境保护工作,参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等要求,结合公园声环境管理的需要。

  对270个公园进行划分

  《区划》将270个公园先按公园名录分为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和游园,每一类再按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细分,共划分出12个1类区公园、231个2类区公园、8个3类区公园、16个4a类区公园、2个4b类区公园、1个部分1类区及部分2类区公园,受交通干线影响的公园内部区域划分为4a或4b类区。

  执行环境噪声限值规定

  《区划》根据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规定:

  处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公园,昼间环境噪声限值为55分贝、夜间环境噪声限值为45分贝;

  处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公园,昼间环境噪声限值为60分贝、夜间环境噪声限值为50分贝;

  处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公园,昼间环境噪声限值为65分贝、夜间环境噪声限值为55分贝;

  处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公园,昼间环境噪声限值为70分贝、夜间环境噪声限值为55分贝;

  处于4b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公园,昼间环境噪声限值为70分贝、夜间环境噪声限值为60分贝。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表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表

  ➤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环境噪声限值;

  ➤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环境噪声限值。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分贝。

  市民常去的晓港公园、庄头公园、海珠儿童公园、黄埔古港公园、广州七星岗古海岸遗址科学公园、潘鹤雕塑艺术公园、会展公园、海印公园、洲头咀公园、赤岗塔公园等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公园,这些公园除了靠近交通干线特定区域外,其他区域昼间环境噪声限值为60分贝、夜间环境噪声限值为50分贝;

  磨碟沙公园、志愿者公园、阅江会展码头公园、亲水公园、广州大桥桥头公园等属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公园,昼间环境噪声限值为70分贝、夜间环境噪声限值为55分贝。

  《区划》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园声环境功能区划(第一批)的通知》(穗环〔2016〕157号)同时废止。

《广州市公园适用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分区表》(海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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