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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5007499502K/2025-00015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12-05
名称: 2023年度广州市海珠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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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广州市海珠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25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广州市海珠区共有行政事业单位348个,区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直接监管企业(集团)3个。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16.22亿元,负债总额107.45亿元,净资产总额108.77亿元。

  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38.52亿元,负债总额67.02亿元,所有者权益71.5亿元。

  国有自然资源:全区国有土地面积7349.39公顷,其中耕地58.02公顷,园地538.43公顷,林地95.32公顷,草地40.6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823.2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07.91公顷,水域1436.90公顷,水工建筑用地26.03公顷,其他土地22.85公顷。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及管理成效

  (一)资产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16.22亿元(行政单位资产总额65.51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50.71亿元),较上年度增加4.14亿元;负债总额107.45亿元,较上年度增加2.04亿元;净资产总额108.77亿元,较上年度增加2.1亿元。

  资产构成:流动资产78.88亿元,固定资产55.32亿元,在建工程32.79亿元,其他资产24.76亿元,受托代理资产23.63亿元,无形资产0.84亿元。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55.32亿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42.89亿元,设备9.19亿元,家具和用具2.3亿元,图书和档案0.73亿元,文物和陈列品0.21亿元。

  2.在建工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价值32.79亿元,较上年增加8.85亿元,其中大额新增主要为:区公安分局新增看守所建设工程,新增在建工程5.45亿元;区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新增在建工程1.5亿元。

  (二)资产处置、收益情况

  2023年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共处置资产原值7.55亿元。其中,处置固定资产原值6.36亿元;处置无形资产原值1.18亿元。按处置方式划分,无偿划转4.85亿元,资产报废1.52亿元,有偿转让1.17亿元;对外捐赠55.95万元。

  2023年,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实收收益1.41亿元(租金收入),无对外投资收益。

  国有资产(土地)处置实收收益3.31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处置实收收益3.30亿元;事业单位处置实收收益80.26万元。

  (三)管理成效

  1.坚持依法依规治理,完善现代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立改废”和“放管服”有关要求,推进国有资产监管现代化。根据相关法规制度,制定印发《海珠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简化流程,下放权限,构建符合改革要求的资产管理体制。二是突出监管实效,促进规范合规。健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级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财政的综合管理职能,加强对区属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实现资产日常管理规范化。

  2.大力推进数字国资建设,构建信息化全口径监管。

  为解决资产管理中的“前清后乱”、账外资产及无产权物业监管难等问题,我区积极推进区数字国资系统建设。通过系统信息初始化摸查,结合日常变动报备及物业变动摸查,全面摸清资产家底,厘清管理关系,明晰监管责任。在资产全口径录入和线上管理基础上,利用系统监控、预警功能,制定通报制度,实现物业管理、合同签订、租金收缴等全流程的规范化管理。

  3.探索资源配置新思路,释放资产内在价值。

  针对经营性国有物业,积极探索管理新思路,兼顾短长效益,分类施策,多措并举,挖潜增效。一是将散小差物业交由街道管理,利用其区域优势提升经营收益,充实财政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在管出租物业面积37.6万平方米,全年实收租金1.41亿元。二是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变“房东”为“股东”。集中优质资产及股权注入国企,谋求长期权益性收益,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统筹推进资产清理盘活,切实提高国有资产效益。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要求,为有效推进资产清理盘活,我区制定印发《海珠区清理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实施方案》,强化资产统筹,分类建立台账,采取优化、调剂、出租、处置、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探索资产盘活新路径,减存量控增量,提高资产效益。

  5.聚焦民生保障,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在文化事业方面,2023年我区图书馆新增11个分馆,分馆总数达到58个,文化馆新增2个分馆,分馆总数增至30个,积极为人民群众打造“家门口的品质文化生活圈”。在教育事业方面,完成9个校园新建改扩建,规范治理5所“公参民”学校,新增公办基础教育学位1.16万个。在卫生事业方面,支持辖区三级医院扩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海珠湾院区一期稳步推进,区妇女儿童医院封顶,多家区属公立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升级改造。

三、企业国有资产情况及管理成效

  (一)基本情况

  区直接监管国有企业3户。一是广州市海珠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城发集团”),下属企业共56户。主要从事产业园区、商业开发、产业金融、城市更新、开发建设、国际贸易六大板块业务;二是广州市海珠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产投集团”),下属企业共5户,于2024年经区政府批准整体委托给城发集团管理。三是广州市海珠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资产公司”),下属企业共13户。资产公司积极担当国企责任,推动政企脱钩、“僵尸企业”清理等工作,拓展业务同时化解历史包袱,重点清理物业资源、厘清产权债权,解决纠纷,处置非正常经营企业。

  (二)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

  1.资产状况

  截至2023年底,区属国企资产总额138.52亿元,负债总额67.02亿元,所有者权益71.5亿元,资产负债率48.38%,资本保值增值率302.77%。

  2.经营状况

  2023年,区属国企实现营业收入总额19.2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96亿元,实现净利润6.66亿元,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31亿元。

  (三)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基本情况

  2023年,区属国企在管物业总面积50.81万㎡,其中,企业自有物业39.58万㎡,受托管理物业11.23万㎡;经营性物业39.78万㎡,自用物业0.9万㎡,配套设施2.05万㎡,非经营性物业8.07万㎡。截至2023年底,已出租经营性物业面积34.79万㎡,出租率87.46%。

  (四)企业投资情况

  2023年度区属国企聚焦固定资产投资、资产并购类投资、基金类股权投资三大类型,全年完成新增投资总额约9.83亿元,其中包括琶洲算谷、琶洲派艺术馆,及部分直接股权投资。

  (五)管理成效

  1.成立国企发展工作专班,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经济工作要求,我区成立国企发展专班,由区领导挂帅,设定目标,列明计划。在继续完成深化国企改革工作任务的同时,推动区属国企快速发展,设立“三个100”目标:五年内产业载体拓至100万㎡、基金规模达100亿元、资产规模至100亿元。截至2023年底,产业载体拓至50.34万㎡,目标完成率50.34%;基金规模29.8亿元,目标完成率29.8%;资产规模138.52亿元,目标完成率138.52%。

  2.理顺监督管理机制,完善“1+N”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加强国企资产监管,完善“1+N”监管制度。通过《区国资监管机构监管清单》,明确监管权责,列明审核审批、核准、备案及授权放权事项。制定39项相关制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2023年5月印发《数字经济人才创业企业国资股权扶持管理办法》,采用“市场化+政策化”模式,对潜力数字经济项目和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与区属国企有机结合,打造“招投联动”新模式,推动区属国企和数字经济企业发展,提升我区营商环境竞争力。

  3.优化国企产业布局结构,推动国企业务多元化发展。

  通过资产全局统筹,重点打造城发集团为区属龙头。一是注入138处行政事业和25处区属国企经营性资产,建筑面积4.63万㎡,评估价值9.12亿元;二是将87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授权区属国企经营管理,建筑面积9.89万㎡,评估价值12.79亿元;三是向城发集团无偿划转10户区属国企股权,价值11.38亿元,助力城发集团2024年获得资信评估AAA评级。2023年,三大企业板块多元化发展,城发集团设子公司拓展土地开发等业务,产投集团拓展幼儿教育及人才公寓等业务。

  4.支持国企盘活存量土地物业,助力产业载体扩容。

  我区支持区属国企参与村社项目合作,盘活土地物业。一是推进村级工业园改造、留用地开发,升级低端业态,引入集成电路等高端产业。2023年拓展工业园载体40万㎡,落地项目20个,释放载体建筑面积约20.19万㎡;储备项目26个,预计盘活载体建筑面积20.39万㎡。二是竞拍产业用地,琶洲中心地段新建园区,搭建孵化器,年内新增拍地2.48万㎡。三是改造自有产业园区,收购旧园区,打造精品主题园区。

  5.拓展国企招商引资功能,实现招投联动发展新模式。

  坚持“招大引强不放小”,围绕主导产业,招商引资取得实效。一是区属国企组建专业团队,以“投资+招商+服务”扶持企业,2023年完成7个项目股权投资,推进多个项目。二是国企发挥投资功能,支持天使基金和专项基金,推动9项产业基金,合计27.8亿元。三是国企代政府招商,政府提供落地支持,2023年洽谈65个项目,签约54个,落地43个,引入3个亿级项目,组织19场招商活动。同年6月城发集团等签约设立琶洲数字经济创业投资联盟,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示范区形成。

  6.优化考核指标设置,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考核评价机制。

  修订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实行分类分层分级考核。根据企业发展阶段,划分初创期、正常运营期、转型期,并设置相应考核指标,包括经济指标、专项指标等评议指标。全面推行区属国企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签订三年任期考核目标,严格考核、兑现任期激励。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要求,按照差异化薪酬分配原则,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

  7.加强企业投融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加强区属国企投融资行为规范管理:一是做好预算审批,加强事前监管规范化。企业投融资行为纳入考核指标,每月上报财务报表,管控资产负债率,组建专家库咨询专业意见。二是关注决策流程,加强事中监管常态化。定期听取汇报,不定期组织研讨会,投资决策经党委会、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全程列席确保规范。三是注重报告分析,加强事后监管规范化。企业每年编制总结分析报告,国资监管部门重点审计投融资行为,检查项目档案,分析行为规范性。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及管理成效

  (一)基本情况、质量和分布

  截至2023年底,我区国有土地面积7349.39公顷。其中耕地58.02公顷,园地538.43公顷,林地95.32公顷,草地40.6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823.2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07.91公顷,水域1436.90公顷,水工建筑用地26.03公顷,其他土地22.85公顷。我区无森林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地1个,为海珠国家湿地,面积869公顷。

  截至2023年底,我区河涌面积407.21公顷,全区纳入名录的河涌共74条,总长118.85公里,堤防长度219.94公里。我区水资源质量保持较好,其中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达到国考、省考要求。

  (二)收益情况

  2023年完成19宗地块约39.95万平方米土地出让(划拨),2023年总出让收入合计约238.07亿元,其中区收入约106.08亿元,2023年入区库约98.73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成效

  1.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加强已征未开发土地管控和利用,提高供地率,处置闲置用地,维护土地管理秩序。二是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印发《海珠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城区建设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指引,优化城中村改造机制,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三是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严守“三条红线”,纳入政绩考核,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确定可用水量和用水需求。四是建立健全生态环保协同治理体系,落实《海珠区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等文件,下达环保目标任务,强化统筹调度和考核,形成共建共治格局。

  2.强化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土壤污染治理,落实三级巡查联控机制,指导地块完成土壤修复,保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水环境持续改善,15条重点河涌消除黑臭并保持“长制久清”。二是保护耕地资源。印发实施《海珠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严守耕地红线,落实耕地占补和进出平衡。

  3.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

  一是构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机制。区政府领导挂帅,完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定期召开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2023年度共召开会议2次,审议土地收储、调整补偿方案等议题9个。二是加大用地保障力度。积极推进土地收储、征收、报批、供应等工作。2023年完成9宗土地储备,出让(划拨)19宗地块,总收入约238.07亿元,其中区收入约106.08亿元,2023年入区库约98.73亿元。三是加快“三旧”改造任务。2023年获批旧村庄改造项目3个,旧厂房改造项目24个,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107个,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是科学利用水资源。严守“三条红线”,实施水资源双控行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4.强化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查处。

  一是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全面落实“严起来”要求,开展卫片执法检查,违法占耕比为0,远低于问责红线。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利用在线巡查系统动态巡查,覆盖率100%。二是打击水资源及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提升投诉办理质量,全年调处涉生态环境投诉30166件次,立案99宗,查封扣押2宗。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数字国资系统二期开发。通过二期建设,实现经营性物业租金线上收缴,消除各平台难点堵点,提高国有资产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度,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二是深化资源整合利用,激活资产内在潜能。构建“1+N”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建立区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高质量运营机制。围绕“创新、提质、增效、降本”,分类施策,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开发文创产品等方式激活公共场馆运营活力;活化利用各类学校、公共服务场地,挖掘运营潜能;因地制宜探索资产盘活路径,采取整体出租、合作改造等方式,持续推进资产盘活利用。

  三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学习。通过加强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发挥绩效评价对管理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积极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形成从预算资金到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同时,要求资产管理员自主学习政府会计准则及资产管理相关法规,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新任资产管理员必须参加。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一方面,发挥国企担当精神,助力区内产业载体和招商引资。国企积极履行服务政府职能,在产业载体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区属国企聚焦核心产业,高标准推进产业载体建设,实现由单个项目招商向产业集群招商转变。另一方面,联合多方监督力量,加强国企多方协同防控体系建设。整合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力量,形成一体化综合监督模式,指导区属国企补齐短板,明确管理方向。同时,加强国企人才调整优化,打造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持续做好专业人才引入,推进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加大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优化市场化考核机制,全面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激励机制。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

  在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进一步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底数,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查等工作。同时,有力有序抓好耕地保护,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