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党群、宣传教育、信息、信访、提案议案、督办、综治维稳、安全保卫、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财务预算决算、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湾区建设科
负责组织开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牵头组织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
发展和规划科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进行综合分析,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调控目标及综合性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建议,起草重要文稿。组织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措施。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政策,协调推进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区人口发展规划草案及人口政策。衔接平衡教育、卫生、文化、民政、就业、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推动区域均衡发展。协调社会发展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并协助推动实施,组织申报上级社会事业项目扶持补助资金,协调解决社会事业中的相关重大问题。统筹公共机构节能,承担全区节能综合协调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节能监察工作。
审批管理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依法由本部门直接实施和审查上报的行政许可等相关工作。负责编制、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监测分析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区财政性投资政策及措施,组织编制并下达区财政性投资年度计划。按管理权限负责区财政性投资项目审批。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承担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点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目标责任制。综合协调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负责依法管理除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外列入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管理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对市场价格运行情况进行监测,依法做好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跟踪、采集、分析、预测、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有关规定组织清费治乱减负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负责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粮食应急预案。推进粮食市场体系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储备粮和物资储备管理。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负责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促进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防动员科
(职能涉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