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俊东 区政协副主席、局长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吴志勇 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联系机关第一联合党支部。
陈汉华 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负责建筑和市政设施的工程管理以及规划条件核实、名城保护和城市更新等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分管建筑规划管理科、名城保护和城市更新科。联系机关第二联合党支部。
林 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窗口、政策法规、重点项目督办、土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审计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分管审批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土地管理科。联系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海珠分院。
李燕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总体规划、用地规划管理、城市规划编制、土地储备等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分管规划管理科,区政府征用土地中心(区土地开发中心)、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联系区土地开发中心党支部、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党支部。
赖丽娟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负责行政文秘、保密、财务管理、政务公开、科技与信息化、网络与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信访、维稳、综治、扶贫、后勤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党群团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兼任局新闻发言人;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分管办公室、人事科、宣传教育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局工会、局团委。联系机关第二联合党支部。
杨丽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地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测绘管理、耕地保护、地质矿产管理、土地执法监察、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分管登记管理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新滘东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新滘西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区土地测绘中心)。联系机关第三联合党支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
张 虹 二级调研员
协助局长做好土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许 宁 三级调研员
协助陈汉华二级调研员开展市政设施的工程管理、规划条件核实以及建筑工程的综合整治、信访协调等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沈志韬 四级调研员
协助杨丽华副局长开展地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测绘管理、耕地保护、地质矿产管理、土地执法监察、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董嘉玲 四级调研员
负责工会、妇女工作;协助赖丽娟总工程师开展干部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党群团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况战信 四级调研员
协助林文副局长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赖丽娟总工程师开展行政文秘、保密、财务管理、政务公开、科技与信息化、网络与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信访、维稳、综治、扶贫、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