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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5MB2D110711/2025-00037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3-10
名称: 海珠区2021年排放源统计公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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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2021年排放源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25-03-11  浏览次数:-

       一、废水情况

       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18.62万吨。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8.98吨。工业源氨氮排放量为0.13吨。

       二、废气情况

       工业废气排放量为5.20亿立方米。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57吨。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5.59吨。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为0.05吨。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为121.11吨。

       三、固废情况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74万吨,综合利用量1.71万吨,处置量0.03万吨,贮存量0万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0.006万吨,利用处置量0.007万吨,贮存量0.001万吨。


       附表:海珠区2021年排放源统计公报数据一览表



附表

海珠区2021年排放源统计公报数据一览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废水情况

-

-

工业废水排放量

万吨

218.62

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18.98

工业源氨氮排放量

0.13

废气情况

-

-

工业废气排放量

亿立方米

5.20

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

0.57

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

15.59

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

0.05

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121.11

固废情况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万吨

1.7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万吨

1.71

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万吨

0.00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

万吨

0.03

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

万吨

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万吨

0.0002

危险废物产生量

万吨

0.006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

万吨

0.007

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

万吨

0.002

危险废物贮存量

万吨

0.001

备注: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8号),非重点工业源废水仅估算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这四个指标,上表中工业废水及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工业废气及其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指标仅为工业源重点调查单位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