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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5007499799X/2023-00098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10-13
名称: 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关于开展广州书院周边环境整治岭南画派中学路段项目代建企业遴选工作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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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关于开展广州书院周边环境整治岭南画派中学路段项目代建企业遴选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3  浏览次数:-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202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我单位就广州书院周边环境整治岭南画派中学路段项目,需遴选第三方代建企业对广州书院周边环境整治岭南画派中学路段项目提供代建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代建报名参加本次遴选,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书院周边环境整治岭南画派中学路段项目

  二、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在我单位的授权范围内,代替我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建设管理,行使部分我单位管理权限并承担我单位相应的管理义务和责任(管理的范围和权限由我单位在服务合同中明确)等工作。

  三、代建服务费用

  本项目总投资为39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313.18万元。本项目代建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不超过7.9万元,由报名企业自行报价,报价下浮率不得超过3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二)具有总体承包资质或乙级工程设计资质或乙级监理资质或综合乙级工程咨询资质或一级房地产开发及以上资质。

  (三)具有与开展项目代建工作相适应的资质。

  (四)具备相应的建设管理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能力。

  (五)具有与工程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从事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

  五、报名需提交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本公告第四点第二至五条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简介。

  (四)《报价书》(加盖企业公章)。

  (五)参加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申报企业代表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申请企业需自备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袋,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本单位将对申请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由申请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资格审查及选取代建企业的确定方式

  (一)资格审查及选定由江南中街城管办组织,接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的监督和指导,街道纪检部门备案。

  (二)只选定申请企业1家。申请企业应在3家以上,若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不足3家,则重新公开招聘;企业资格审查、评审由江南中街评审小组共同见证,经评审小组通过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评定,选定中标单位。

  (三)选取结果将在广州市海珠区公众信息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与选定企业签订合同。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7日,工作日上午9:30日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海珠区江南西路青竹大街32号江南中街道办事处二楼203。

  (三)联系人:何小姐,联系方式:84230923。

  八、注意事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只选定一家第三方代建企业对项目提供代建服务。

  (二)如报名的第三方单位不足三家,本单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三)本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