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会婷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党组、行政、区社会组织党委全面工作。
罗日珊 一级调研员:受党组书记、局长委托,分管区慈善会;接受党组书记、局长的其他工作安排。
李进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养老服务科(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养老综合改革、“星光老年之家”、老龄事业发展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分管区社会福利院;接受党组书记、局长的其他工作安排。
戴方博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区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民政代管人员、长者长寿金发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局乡村振兴工作;接受党组书记、局长的其他工作安排。
黄晓葵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负责党建、统战、意识形态、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档案管理、信访、保密、法治、禁毒、工青妇、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财务结算中心,负责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负责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按权限负责慈善信托和慈善活动管理、福利彩票销售、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及管理、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相关工作、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审计、关工委等工作;受党组书记、局长委托,负责区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接受党组书记、局长的其他工作安排。
麦美环 四级调研员:受党组书记、局长委托,分管社会救助科和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负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管理、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残疾人权益保护、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以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工作,接受党组书记、局长的其他工作安排。
朱兆洪 四级调研员:受党组书记、局长委托,分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工作;接受党组书记、局长的其他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