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开展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或依法委托以及按程序下放事项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辖区综合执法,参加上级统一组织的跨区域综合执法行动和应急任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权限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监察等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各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协调和监督。设综合行政执法一分队、二分队。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处级)
发布日期:2024-11-18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