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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瑞宝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5712489617L/2024-0009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瑞宝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11-14
名称: 瑞宝街石溪临时消防站品质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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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宝街石溪临时消防站品质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4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瑞宝街石溪临时消防站品质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24JD13

  项目名称:瑞宝街石溪临时消防站品质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67,504.05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瑞宝街石溪临时消防站品质提升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667,504.05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瑞宝街石溪临时消防站品质提升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2,667,504.05-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从采购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采购人签发的验收证明的日期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3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②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③基本开户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瑞宝街石溪临时消防站品质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瑞宝街石溪临时消防站品质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采购公告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提供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及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5、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瑞宝街道办事处

  地址:海珠区南洲路怡居街59号

  联系方式:020-84051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招采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大院中大蒲园区628栋中大科技园A座自编号901,912室

  联系方式:020-899895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20-89989502


  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瑞宝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招采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