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鼎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已作出关于杨旭东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穗海人社工认〔2025〕72279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成都鼎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用杨旭东(男,33岁),将其安排在广州地铁十一号线五凤地铁站在建工程项目工地从事安装工工作。2024年9月11日19时左右,杨旭东在项目工地作业时,不慎从架子上摔落地面,导致右脚受伤,经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诊治,被诊断为“右侧跟骨骨折”。经本局查核,杨旭东的受伤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认定为工伤。
如果您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珠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60号,电话:020-89631661)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提起行政诉讼。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