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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500749949XT/2025-00117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4-03
名称: 关于张国晓《收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穗海社收告〔2024〕20223号)送达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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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国晓《收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穗海社收告〔2024〕20223号)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3  浏览次数:-

张国晓(身份证号:440105**********11):

       经查,你存在服刑期间(刑期: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0月20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根据《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我中心向你发出《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穗海社收告〔2024〕20223号)。由于无法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该文书,现我中心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穗海社收告〔2024〕20223号)。该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3日



附件:

1.《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穗海社收告〔2024〕2022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