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特色创业实训承办机构)备案确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40 号),现将受理申请2024年海珠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初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初审时间
2024年4月23日至10月20日
二、受理部门
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项目指导部
三、认定初审流程
(一)受理申请
2024年4月23日至10月20日期间,接受培训机构认定申请,收集汇总各机构申请材料。
(二)材料审核及实地考察
2024年4月23日至10月31日期间,区就业培训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审核申报材料并前往机构进行实地走访考察。
(三)评审认定
受理申请2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结果告知申请机构,并于当年5月、11月分两批次将初审通过的机构材料统一上报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
四、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条件与申报材料按照粤人社函〔2024〕40 号(见本通知附件1)执行。注意事项如下:
(一)属地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所示地址属海珠辖区内的培训机构或学校均可向区就业培训中心提交定点机构认定申请。
(二)提交材料。申报机构按照粤人社函〔2024〕40 号的附件3“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请资料清单”要求准备材料并装订成册。材料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向区就业培训中心提出认定申请时递交,其余三份自备,留待评审专家现场审阅评分。另外,提出认定申请时,需同时递交《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请表》盖章原件一份(要求用 A4 纸双面打印)。在受理申请时间内,申报机构须在“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实名制管理平台-创业培训质量监测模块”完成相关内容的填报和资料上传。
附件:1.关于做好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特色创业实训承办机构)备案确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2.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请表
3.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调查表
4.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标准和评分基准表
5.广州市网络创业培训项目增项评审基准表
广州市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
2024年4月23日
(受理部门:项目指导部,联系电话:89627646,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