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海珠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4-2026)》、《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海珠区2025年度知识产权工作重点项目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完成了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局党组会审定等工作程序,拟对附件中3个知识产权项目立项,现将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至6月3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拟立项项目正式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注册证明(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局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81303421区明思、89001062张静静。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15号8楼801室。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