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广州市海珠区林业和湿地管理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
(四)监督渠道:通过电子邮箱(haizhuwetland@163.com )、电话(020-89638165)等方式监督。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1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本单位领导职务、工作分工等信息 | 办公室 |
2 | 机构职能 | 本单位主要职能 | 办公室 |
3 | 内设机构 | 本单位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分工 | 办公室 |
4 | 联系方式 | 本单位联系方式 | 办公室 |
5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开指南 | 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受理有关事项、监督方式等信息 | 办公室 |
6 | 公开年报 |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办公室 |
7 | 部门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文件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上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责任科室公开;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科室公开 |
8 | 政策解读 | 解读文件名称、解读内容等信息 | 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由责任科室公开;本单位制定的政策由制定科室公开 |
9 | 其他文件 | 本单位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外的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各文件起草科室、下属单位 |
10 | 财政预决算 | 本单位和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决算信息等 | 办公室 |
11 | 行政执法 |
| 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 | 相关业务科室 |
12 | 办事指南 |
| 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基本信息、实施主体、服务范围、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提交材料、收费信息、咨询监督、法律依据等信息 | 相关业务科室 |
13 | 工作动态 |
| 本单位重要政务活动、会议、工作等的最新动态 | 各科室、下属单位 |
14 | 其他 |
| 上述类别以外的其他主动公开信息 | 各科室、下属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