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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林业和湿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5068163762D/2022-00054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0-21
名称: 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工程占用广东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土地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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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工程占用广东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土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0-21  浏览次数:-

  广东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13°18′40″—113°21′50″,北纬23°03′00″—23°05′01″,是广州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生态绿核,被称为广州的“南肾”。湿地面积869公顷,湿地率达54.84%。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沙溪—石榴岗(龙潭)区间风井出地面结构工程需占用广东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部分土地,其中永久占用土地0.0165公顷,临时占用0.217公顷。

  根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有关规定和专家组评审意见,拟同意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工程占用广东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土地。为保证审核事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示(工程占用区域示意图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7日。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接受反映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联系方式: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保护监测科,电话:020-86938150,邮箱:haizhuwetland@163.com,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168号,邮政编码510315。



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工程占用区域示意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