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公示说明
1.广州市生活饮用水供水水质执行标准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检测数据由广州市水质监测中心提供。
3.从2012年9月1日起按新的水质公示方案进行水质公示。
4.自来水厂采用液氯、氯胺或者次氯酸钠作为消毒剂,不需检测二氧化氯、臭氧、溴酸盐、甲醛、亚氯酸盐、氯酸盐项目。
5.2024年4月广州市海珠区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为100%。
附件: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广州监督站检测报告
附件:
索引号: | 11440105MB2D261775/2024-0006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13 |
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供水水质检测情况(2024年4月)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5-13 | |
主题词: |
水质公示说明
1.广州市生活饮用水供水水质执行标准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检测数据由广州市水质监测中心提供。
3.从2012年9月1日起按新的水质公示方案进行水质公示。
4.自来水厂采用液氯、氯胺或者次氯酸钠作为消毒剂,不需检测二氧化氯、臭氧、溴酸盐、甲醛、亚氯酸盐、氯酸盐项目。
5.2024年4月广州市海珠区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为100%。
附件: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广州监督站检测报告
附件:
主办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 联系方式:020-31956001
粤公网安备44010502000066号
粤ICP备05083207号-1 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