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现广州市海珠区图书馆进行2023年11月-2024年10月的图书物流项目招标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方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图书馆图书物流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图书馆
联系人:曹小姐,联系电话:020- 84203639
投诉受理机构: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机关纪委
联系人:钟先生,电话:020-34269530
三、招标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39号南北广场四楼海珠区图书馆
四、项目概况:
为顺利推进2023年-2024年的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完成总分馆全年日常开放所需的图书选配、数据调入、物流上架、图书整理等工作,提高图书馆服务效率,我馆拟继续通过购买图书物流服务的方式解决总分馆日常开放问题。
五、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0万
六、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招标需求及服务要求(见附件3)
八、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必须具备货运资质的车辆(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行驶证复印件,验原件);
3、至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相关部门处罚,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企业信用证明。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二选一;
4、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5、投标人须具备相关项目服务经验和服务保障能力,在以往两年内曾承接与本项目类似的图书仓储配送物流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业绩不低于60万,图书配送网点不低于10个。提供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6、投标人项目团队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服务经验(提供不低于6人的市级公共图书馆培训上岗证明,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等)的报名。
8、企业法人、股东有相同人员或业务关联关系的各供应商不能同时投标。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项目公示时间(含本日):2023年6月29日至6月30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23年 7月3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23年 7月6 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节假日及7月5日不办理。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
海珠区图书馆宝岗馆协作协调部(海珠区宝岗路39号南北广场四楼海珠区图书馆)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中标原则:
在相同工作量、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取低价者为中标单位。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表述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10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图书馆协作协调部,电话: 020- 84203639,地址:海珠区宝岗路39号南北广场四楼海珠区图书馆。
十五、开标地点: 海珠区少年儿童图书馆会议室(海珠区滨江东路樱花街18号二楼)
十六、本公告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aizhu.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海珠区图书馆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