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单位/个人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案号 | 单位/个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 违法内容 | 处罚情况 | 处罚依据 | 处罚作出日期 | |
1 | 海文罚字﹝2022﹞第6号 | 广州丽影盛会娱乐有限公司 | 潘辉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行为 | 罚款人民币1.2万元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 2023年1月6日 |
2 | 海文罚字﹝2022﹞第7号 | 江西爱魅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第二分公司 | 刘京松 | 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七)项禁止内容 | 罚款人民币1.2万元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 2023年1月6日 |
3 | 海文罚字﹝2022﹞第8号 | 广州市威秀纯娱乐有限公司 | 黄少集 | 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七)项禁止内容 | 罚款人民币1.2万元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 2023年1月6日 |
4 | (海)文罚字〔2023〕第1号 | 上海华艺拍卖有限公司 | 顾英雏 | 擅自开展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 | 罚款人民币11650元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 2023年4月18日 |
5 | (海)文罚字〔2023〕第2号 | 广州天嘉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 陈启娇 | 发行假冒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和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且损害公共利益 | 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元;没收出版物共2册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2023年6月2日 |
6 | (海)文罚字〔2023〕第3号 | 广州市海珠区不见不散娱乐室 | 周群华 |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8583元人民币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十八条 | 2023年7月5日 |
7 | (海)文罚字〔2023〕第4号 | 广州市歌王娱乐有限公司 | 张晓辉 |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28065元人民币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十八条 | 2023年7月6日 |
8 | (海)文罚字〔2023〕第5号 | 广州灏之莎体育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沈浩 | 未经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 责令关闭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 | 2023年7月18日 |
9 | (海)文罚字〔2023〕第6号 | 广州拉维斯文化有限公司 | 任珂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电影作品同时损害公共利益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782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2023年8月28日 |
10 | (海)文罚字〔2023〕第7号 | 广州极光文化有限公司 | 蒋雪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电影作品同时损害公共利益 | 警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2023年8月28日 |
11 | (海)文罚字〔2023〕第8号 | 广州扬名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 许康吒 | 未经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 责令关闭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 | 2023年7月21日 |
12 | (海)文罚字〔2023〕第9号 | 广州海珠澳享健身体育馆 | 辛道齐 | 未经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 责令关闭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 | 2023年9月13日 |
13 | (海)文罚字〔2023〕第10号 | 曹伟清 | / |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426元;罚款人民币1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 2023年10月26日 |
14 | (海)文罚字〔2023〕第11号 | 广州跃翔电子有限公司 | 胡金龙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故意为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技术措施的装置并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751元;没收主要用于避开著作权人技术措施的装置 RCM Loader 装置316个、RCM Clip装置150个;罚款¥50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 | 2023年9月27日 |
15 | (海)文罚字〔2023〕第12号 | 广东木马图书有限公司 | 景国军 | 未从依法取得出版物批发、零售资质的出版发行单位进货 | 警告;罚款人民币8000元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2023年9月14日 |
16 | (海)文罚字〔2023〕第13号 | 广州不设限攀岩有限公司 | 曾介天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未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 罚款19800元人民币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 | 2023年9月22日 |
17 | (海)文罚字〔2023〕第14号 | 广州市海珠区长鸿互联网上网服务中心(普通合伙) | 黄东绮 |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 罚款11000元人民币;责令停业整顿30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2023年10月24日 |
18 | (海)文罚字〔2023〕第15号 | 广州潮会娱乐有限公司 | 白向南 |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9040元人民币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十八条 | 2023年11月2日 |
19 | (海)文罚字〔2023〕第16号 | 梁利坚 | /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142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2023年12月5日 |
20 | (海)文罚字〔2023〕第17号 | 广州市海珠区嘉雄网吧 | 陈丽华 |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 警告;罚款10000元人民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 | 2023年12月14日 |
21 | (海)文罚字〔2023〕第18号 | 广州市海珠区私立新东方培训学校 | 俞敏洪 |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 | 罚款人民币2万元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2023年12月29日 |
22 | (海)文罚字〔2023〕第19号 | 广州昂瑞广告有限公司 | 陈观惜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版业务 | 没收违法所得8492.05元、罚款5000元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2023年12月25日 |
23 | (海)文综当罚字〔2023〕1号 | 广州市心语网吧有限公司 | 吴镇真 | 未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 警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2023年12月14日 |
24 | (海)文综当罚字〔2023〕2号 | 广州市演出电影有限公司光明大戏院 | 邹达源 | 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 | 警告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项 | 2023年12月27日 |
25 | (海)文综当罚字〔2023〕3号 | 广州市歌昇娱乐有限公司 | 李佐林 | 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 | 警告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项 | 2023年12月28日 |
26 | (海)文综当罚字〔2023〕4号 | 广州畅响娱乐有限公司 | 袁定军 | 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 | 警告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项 | 2023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