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17届73次)审定通过,并于2025年6月5日批复。根据《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现予以公布。
附件: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6月6日
附件:
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
《广州市海珠区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海珠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第1次会议及海珠区人民政府第17届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请你单位按照2025年3月表决通过的《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物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私人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组织实施。
此复。
附件:1.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物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2.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私人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
(代章)
2025年6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