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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5MB2C932991/2022-0006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政务公开办) 成文日期: 2022-04-10
名称: 海珠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调整疫情防控的办事指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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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调整疫情防控的办事指引

发布日期:2022-04-11  浏览次数:-

亲爱的市民朋友:

        近期新冠病毒奥密克戎毒株迅速传播,我市疫情形势极为严峻复杂。为严防疫情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传播扩散,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2022年4月11日起,海珠区政务服务中心、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琶洲分中心(以下简称区政务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所有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办事群众,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按要求扫描“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及行程码。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除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外,还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上岗服务。外地来(返)穗人员需进一步提供“三天两检”证明。

        二、对来自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区的人员,防控措施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健康码显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不适症状者,不得进入大厅。

        三、进入大厅时,请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严格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有序排队取号办理;分隔就座,尽量避免交谈;使用自助服务设备时注意手部清洁;办理完业务后尽快离开,减少在大厅停留的时间,防止聚集。必要时区政务服务中心可进行人员限流。

        四、为减少人员流动和交叉感染的风险,如非紧急事项,建议市民暂缓办理。积极提倡市民和企业选择“网上办”“掌上办”“不见面审批”办理业务,您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及“穗好办”APP、“粤省事”“粤商通”APP、“珠事通”微信小程序等方式进行网上业务申请和办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材料,减少线下办理及现场跑动。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请市民朋友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全力做好政务服务大厅消毒、杀菌等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应急预案处置,筑牢疫情防线。

愿疫情早日消散,所有美好纷至沓来!


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