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街道 > 海珠区滨江街道办事处

以社区党委提升区域大党建服务水平

发布日期:2019-01-02 10:43: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分享到:
浏览量:-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试行)》以及市、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村 (社区)党组织设置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党员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社区,成立社区委员会。滨江街有9个社区党员人数超过100人,分别成立了社区党委并进行了选举,共选举出社区党委委员49名,党委书记、副书记各9名。

社区党委是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由社区党组织牵头与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平等基础上,以共同需要、共同利益、共同目标为纽带,建立起的社区各单位党组织相互联系,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协调社区党建和社区工作的区域化党建组织实体。“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为原则,围绕“党建工作联做、党建资源联享、精神文明联创、服务难题联解、公益事业联办、生活环境联建”的目标开展党建实践探索,突破了街道社区党建“封闭单一”的格局,建立起 “社区党委”这一新型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对于推进街道“大党工委”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社区党委的成立,一是提高了区域领导核心的地位和能力。社区党委是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领导本地区工作,团结和带领党员和群众,决定社区建设与管理等的重大问题,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并监督、协调政府职能部门派驻社区人员的工作。对辖区、“两新”组织及无上级主管的企业等党组织实行直接管理。二是扩大了区域统筹协调的力度和范围。各社区党委要利用各单位优势资源为社区群众服务,党员的代表面更宽,党组织的功能发挥更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力度更大。三是提升了区域企业生产经营服务水平和质量。各社区党委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社区党建的第一要务,以“精细化”管理服务为抓手,从态度、方法、制度等方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在服务态度方面,实行“解决问题面对面、联系群众心连心、社区共建手拉手”。在工作制度方面,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定期回访制,以制度约束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

 据了解,在社区党委成立大会上,各社区党组织分别向党员进行了年度述职,并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增强社区党委的组织力、号召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大旧城区转型升级,增强旧城区新活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滨江街   彭锦向  黄思琦)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