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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南石头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5 15:29: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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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各科室(部门)、社区居委会:

经街道党工委2018 36日下午会议研究,决定对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陈永宏: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全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黄智勇: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行政全面工作。分管执法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

李雪红: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专职主任。兼任街“效率办”主任。分管人大工委办、“效率办”、司法所,负责人大工委及人大代表联组、“效率办”、司法等工作。按分管工作范围,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接受主要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邹伟: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兼任街“党建办”主任。分管党政办、纪工委、监察室、“党建办”、文化站、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劳监中队、群众团体(工会、共青团、科协、文联、工商联、侨联),负责党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文化、青少年教育、精神文明、政协、统战、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禁毒、信访、劳动监察、应急管理、群团等工作。指导机关科室负责人党小组、机关第三支部工作。接受主要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蒋健华: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分管社区服务中心、安监中队、来穂中心,负责经济发展、财务、街属物业和资产管理、综合统计、安全生产及消防、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工作。按分管工作范围,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指导机关第二支部工作。接受主要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叶兆棠: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分管城管科、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环境整治、市政设施、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护、水务、“三防”、抢险救灾、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整规打假、打击走私、爱卫、除“四害”、消毒防疫等工作。按分管工作范围,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接受主要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方瑞君: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分管社会事务科(民政科)、残联、妇联、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政务中心,负责社会管理、社区服务、拥军优属、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就业服务、社会捐助、献血、殡葬、社会组织、退管、普查、义工、红十字会、居家养老、日托中心、残联、妇联、政务管理、政务公开、网格化、12345热线等工作。按分管工作范围,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指导居委会负责人党小组、机关第一支部工作。接受主要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路奎山: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分管武装部、计生办、扶贫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征兵、民防、计划生育、初级卫生保健(健康教育)、扶贫等工作。按分管工作范围,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接受主要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曾健雄:副调研员。协助邹伟同志工作,负责综治维稳、信访、劳动监察、文化等工作。协助分管综治维稳、禁毒、信访、劳动监察、文化等工作。按协助分管工作范围,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接受主要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张天伦:副调研员。协助黄智勇同志负责城管执法工作,协助分管执法队。按协助分管工作范围,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接受主要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朱穗武: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负责派出所全面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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