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12-06 16:59: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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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辖区内城市综合管理、市容环境卫生、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公共设施管理、小型建设工程监管、房屋管理、园林绿化、城市更新、规划土地、防灾减灾、抢险救灾、燃气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因物业管理产生的矛盾和投诉。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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