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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沙经济联合社相关人员接受管理对象安排的活动并收受钱款问题

  • 来源: 海珠区纪委监委
  • 2021-04-20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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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沙经济联合社于2011年4月和2013年2月组织相关人员接受管理对象广州某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安排的旅游和会议活动,时任赤沙经济联合社党总支书记黄永泉,赤沙经济联合社党总支副书记、社长莫钊伦,赤沙经济联合社社委莫钊垣,赤沙经济联合社社委徐建康,赤沙第三经济合作社社长陈细佬分别收受该公司给予的钱款港币5000元,人民币500元。

黄永泉、莫钊伦、莫钊垣、徐建康、陈细佬身为共产党员、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安排的活动并收受管理对象的钱款,黄永泉、莫钊伦受到诫勉处理,莫钊垣、徐建康、陈细佬受到党内警告处理,涉案款均已全部退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