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至2021年1月,简志添任江海街道红卫联社第十五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十五社)社长期间,十五社未完整履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向其作出的没收石榴岗路台涌商业街北侧山岗地块上所建房屋的行政处罚决定,导致上述违法用地至今未恢复原状,存在村民举报投诉、涉军上访等问题。
简志添作为推动该项工作的时任十五社社长,在上述违法用地整改过程中推动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简志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