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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齐下”拧紧检举控告办理责任链条

  • 来源: 海珠区纪委监委
  • 2021-05-27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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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责、履责、督责“三管齐下”,这是区纪委监委在纪检监察检举控告办理工作中作出的有益探索,该委研究制定工作制度、统筹工作合力、提升办理效率,以先行先试、实践总结不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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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开展综合分析研判

建制明责,压实检举控告办理责任

“制度是破题之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不断提升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该委制定《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指引(试行)》和《检举控告检查督办工作规程(试行)》,细化工作要求,真正为“怎么办理交办”“如何审核办理质效”提供具体指引。

同时,出台《海珠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约谈制度》,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严肃约谈督办倒逼责任落实。制度实施以来,共约谈交办件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5人次,其中某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纪工委书记因辖内重复举报问题突出被约谈后,吸取教训、理清思路,夯实办信处访工作责任,成功化解一件每年近百次的重复举报。

制度规范形成后,如何杜绝“生搬硬套”?该委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下沉一线,充分了解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的形成原因、处理现状,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把握交办情形,精准交办、严格处置。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共到区职能部门、街道开展调研36次,形成信访举报工作分析报告1份。

联动履责,形成检举控告办理合力

为形成部门协同、同频共振的整体合力,该委坚持统筹力量,积极探索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各环节严密规范、高效顺畅。

对内落实“三级联审”工作机制,所有交办件的核查报告均由所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信访室、分管委领导三级把关,对交办件中涉及违反廉洁问题、数额较大可能立案的,由所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加具审核意见,严审办理结果,对问题未查清、定性不准确、处理意见未落实、未答复举报人的一律不予办结。如在审阅某社区专职人员涉嫌违反群众纪律问题的核查报告中,发现承办单位对被举报人违纪问题定性不准,审核时连续两次退件,最终,该社区专职人员被立案审查,并处以留党察看二年。

对外坚持“上下联动”,由区纪委监委相关部门全程跟踪指导交办件,对出现多次退件、超期难结、办理不力等问题的,注重采取听取汇报、审阅案卷、实地检查督导等方式了解具体情况。今年以来,通过电话、现场座谈等方式督办30余次,有效提升质效、压实责任。

强化督责,提升检举控告办理效率

“特事特办+重点督办”是该委提升纪检监察检举控告办理效率的有力“秘籍”。

“特事特办”即对部分时效性强的信访举报做到即时受理、即时交办、优先处置、跟踪督办。比如,对涉及违反社区(经济联社)“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检举控告“件件筛查”,做到“每件必交办、每周必督办、了结必核查”。今年1月,海珠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某经济社社长作为换届选举候选人却同时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的情况,立即进行重点交办,相关问题在2天内即整改完毕,保障了换届纪律风清气正。

“重点督办”即提高检查督办工作政治站位,对部分上级重点关注、与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检举控告,加大督办频率、强化履职尽责。如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筛选了群众反映街道公职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的2件问题予以交办,要求承办单位优先办理、3天内回复办理情况,及时高效回应了群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