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古建筑是历史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蕴含着深厚的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落实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尤其要注意保护好城乡古建筑。为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联动、协同机制,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到南洲街道沥滘联社开展了实地检查。
▲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沥滘联社检查当地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情况
据区住建局和区文广旅体局提供的建筑文物保护清单,该组逐一走访检查了当地历史文化遗产项目,并与当地群众交流,了解村居文物保护现状。
“沥滘联社现有36处建筑被认定为文物,其中省级文物1处,市级文物2处,都是重点保护对象。”检查中,沥滘联社社委介绍道,“比如卫氏大宗祠,始建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是卫氏家族祭祀祖先和先贤的场所,2012年被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主要通过政府拨款和宗亲集资等方式筹措资金,安排专人进行修缮管理。”
检查发现,沥滘联社建筑文物总体保护得当,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文物透明保护板开裂;卫氏大宗祠周边(约3至4米处)居民安置房电线网线杂乱,存在消防隐患;部分文物围墙边有车辆随意停放剐蹭墙面;御史卫公祠内堆放大量杂物等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现场要求村社及时修复受损装置和清理杂物,尤其注意日常维护及防火防爆,并建议沥滘联社结合本片区城市更新改造契机,做好相关村史、村情、村貌的搜集整理,加强与区委党史文献研究室的沟通,留存好本村珍贵历史传承记录。
“沥滘古建筑是我区特色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监督该联社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过程中,将持续推动相关部门联合当地村社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严肃查处在城市更新中违反历史文化保护政策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接下来,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督促区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与街道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信息共享、技术支持、线索移送等协调配合机制,把行政、执法、司法和纪检监察力量密切结合起来,共同筑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线。
延伸阅读:
昌岗街道文化底蕴深厚,辖区内文物资源既有古建筑、烈士墓,也有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近日,昌岗街道纪工委(派出街道监察组)对街道5处不可移动文物,4处历史建筑和1处传统风貌建筑专门开展了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个别古建筑现场未安装文化保护标志牌,个别社区工作人员文物保护责任意识较弱,不能清楚掌握文物分布情况等问题,现场反馈相关职能科室并要求及时整改教育。
专项监督检查组在检查中要求,社区居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密切关注文物状态和消防安全保护情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片区监察站站长要充分发挥一线监督作用,将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情况纳入日常督查内容,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街道职能科室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牵头做好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完善辖内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档案,注意保存影像照片,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知识的宣传,讲好本街道“文物故事”。(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昌岗街道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