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海珠区召开十二届海珠区委第十五轮巡察动员部署培训会。会议传达了近期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最新指示精神,宣读了本轮巡察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恩铭作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从政治上理解把握巡视巡察工作。巡察是重要政治工作,必须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对巡视定位、方针、重点、方法等心中有数,对被巡视党组织职责使命、地位作用等心中有数。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推动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以贯彻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发挥巡视巡察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战略作用,以高质量的巡察服务保障海珠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一要坚持问题导向,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方针;二要坚持人民立场,践行巡察根本价值取向;三要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各项监督贯通融合;四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客观精准高质高效;五要坚持压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培养好管理好巡察干部。一要高度重视政治建设。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发扬认真、斗争、协作、创新精神,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巡察干部自身建设。二要高度重视纪律建设。要结合正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纪法至上意识,严守巡察工作保密底线。三要高度重视作风建设。要坚持群众路线,树立“落实为王”意识,真抓实干,切实做到带着责任巡、带着敬畏巡、带着感情巡,充分发挥巡察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自觉树立巡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根据市委、区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本轮对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以及滨江街道、凤阳街道、南洲街道、华洲街道等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同时,结合海珠区列入市三年实施计划、五年行动方案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情况,开展城市更新工作专项巡察。
巡察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9月下旬(区党代会召开之前),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1年9月10日。区委巡察办公布了各巡察组组长名单以及在巡察期间设置的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