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海珠区召开十三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全会有关精神,宣布了十三届海珠区委第十轮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
会议强调,区委巡察机构要围绕中心任务,对“国之大者”“区之要事”心中有数;要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加强对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深化对社区巡察,通过巡察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要注重同题共答,做足沟通工作,始终与被巡察党组织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要主动作为,做实贯通协调,突出立行立改和边巡边查;要严明纪律作风,抓好纪律建设,坚决抓好巡察安全、保密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
本轮巡察由区委第一、二、三巡察组对区委编办、区总工会党组、新港街道党工委及下属社区党组织、滨江街道党工委及下属社区党组织、城发集团党委、产投集团党支部、资产公司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其中,对城发集团党委、产投集团党支部、资产公司党支部探索开展“巡审联合”方式,同步派出巡察组、审计组联合开展巡察监督、审计监督;为进一步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本轮对体量较小的区委编办、区总工会党组探索开展清单式报告、清单式反馈。
本轮巡察从2025年3月19日开始,2025年5月19日完成现场巡察工作。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5月19日。海珠区委巡察办公布了各巡察组的组长名单以及在巡察期间设置的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信箱。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巡察办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