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委、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7日至2024年1月1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28日,区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单位存在的问题36个。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集中整改期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按照十三届区委第六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精神和区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对海珠区教育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结合《十三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清单》,根据区委巡察整改相关工作要求,成立海珠区教育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及时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二)细化整改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十三届区委第六轮巡察集中反馈会精神和学习《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区教育局党组对照自身存在问题和《反馈意见》提及的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相关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各项具体任务,逐条逐项列出清单,责任到人,对账销号,跟踪问效。
(三)全力推进整改
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向基层党组织印发《反馈意见》,并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及成员严肃对待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对照检查、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支撑机构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集体约谈会暨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培训会,推进落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召开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阶段性汇报会,汇报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财务管理和工程建设问题整改情况。
(四)严肃整改纪律
局党组把握重点、严格标准,压实整改责任,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要求各科室、教育支撑机构、各学校党政负责人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推动反馈问题清仓见底。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的事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坚持一抓到底。
二、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逐项落实巡察整改措施
第一大类问题,关于以学促干有不足,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仍有短板问题
(一)关于学思践悟效果不突出问题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制度刚性,局党组分别于2023年12月、2024年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关于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明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要求。2023年12月,召开海珠区教育局领导班子读书班暨2023年海珠区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再次强调基层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强化督查检查,通过抽查和开展2023年度海珠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全面检查基层党组织“第一议题”落实情况。机关党委通过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2.针对实践“四下基层”经验不充分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局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建立局领导调研工作定期调度机制,集中整改期内,局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研63次,现场解决问题39个,完成调研材料29篇,推动成果转化34项,切实寻对策、办实事、解难题。二是参照区委宣传部要求,形成局党组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三是加快“双区”创建进度,2024年1月,成立区、局、校三级领导小组,分级出台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实地督导,针对薄弱环节、薄弱指标开展精准攻坚。四是积极解决学位问题,小学一年级新增54个教学班;初中一年级新增30个教学班;增加特教学位供给,启能学校扩招1个班,劬劳中学开设本区第二个初中特教班;增加高中招生计划473个,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成为广州市综合高中试点学校,提供200个综合高中学位。
(二)关于开拓新局效果不突出问题
3.针对教育资源“东进”较慢,难以支撑海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问题。
一是启动新一轮基础教育规划布局工作,已启动三方比价程序,有序推进该项工作。二是已前往赤沙车辆段居住区调研,目前该居住区配套的九年制学校及幼儿园均已完成主体结构工程,经与开发建设单位沟通,要求其保质保量按合同时间交付。与琶洲东配套幼儿园、天斯地块配套幼儿园等2024、2025年准备移交的东部教育配套设施的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加快推进教育资源“东进”落地工作。三是爱圣国际教育集团在我区琶洲地区成功竞拍土地建设学校,目前正在开展校舍建设工作,后续我局将继续依法依规对企业后续办学工作开展指引服务工作。四是优化教育集团布局,已将新滘中学、黄埔中学、景中实验中学、聚德中学纳入以示范性高中为核心校的教育集团,实现全区公办初中集团化100%全覆盖,加大集团化办学对东部学校的辐射力度。五是推动师资优质均衡发展,指导东部学校参加广州市新一轮(2023—2025年)中小学教育专家、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遴选评定。开展区“三名”工作室(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管理办法修订,健全区域优秀校长、教师、班主任共同提升、专业成长良性发展机制。加大骨干教师挖掘、培养、管理力度,组织海珠区教育系统首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认定工作,确定了299人为海珠区首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4.针对教育优质“均衡””较慢,难以确保海珠教育可持续发展问题。
一是成立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工作专班,统筹推动“双区”创建,加快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二是改善高中办学条件,5中新宿舍楼、97中宿舍已投入使用,41中宿舍准备使用。三是将启能学校怡乐路校区移交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管理使用,同时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寻求到合适的第三方,已完成租赁协议签订工作并挂牌,学校办学面积已达标。四是进一步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制定《海珠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启动“教育集团化3.0”计划,新增海珠区宝玉直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海珠区第一幼教集团,教育集团化进一步提质、扩面;下发《关于局领导定点联系教育集团的通知》《2024学年海珠区教育集团发展性评价目标书》,进一步加强对集团化工作的领导,提高集团化办学效能,目前已实现公办初中集团化办学全覆盖、新建学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
(三)关于破解困局效果不突出问题
5.针对对城中村改造拆迁给教育带来影响并引发相关问题研判防范不足问题。
一是加强联动,已与区规划资源分局、区住建局沟通,协请规划编制单位对涉及学校拆建时序进行专章分析及规划。二是已成立工作小组,拟定工作方案,指导督促相关学校按照方案征集家长意愿,妥善做好有关工作。
第二大类问题,关于履职尽责有不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仍有短板问题
(一)关于监督体系功能不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合力不强问题
6.针对对行业性系统性问题给教育带来影响并引发廉政风险问题研判防范不足问题。
一是加强校园开放日管理,共派出30人次到30所中学开展校园开放日现场督查。二是由局党组书记对全系统各单位进行集体约谈,由局党组成员对相关学校校长、书记、财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提出整改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三是指导学校进行专项培训和工作提醒,完善捐赠物资的内控制度。四是结合办园行为督导工作,对中小学、教育支撑机构附设幼儿园年招生、收费、资金使用等重点项目进一步规范管理。已完成中小学附设幼儿园各园区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注销手续。
7.针对“一岗双责”未体现问题。
一是召开区教育系统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集体约谈会,局党组书记对贯彻落实《海珠区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方案》《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章程、议事决策规则等的通知》要求作进一步强调。二是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组这个关键主体,督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组织召开区教育系统和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以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为契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局党组组织召开每半年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会,局党组成员结合分管业务和联系学校实际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推进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三是召开2024年海珠区公办小学、幼儿园和部分教育支撑机构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动员大会,提醒和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全体校级干部认真贯彻落实《海珠区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方案》。四是指引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支撑机构开展学校章程的修订工作。五是结合南武教育集团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配备工作,配齐南武中学校领导班子。
8.针对监督力量未融合问题。
一是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类监督主体的领导和统筹,进一步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设有纪委书记的单位对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规则。二是经整改,现学校纪委书记在工作职能中没有分管与监督职责相冲突的工作内容。三是已完成机关纪委书记分工调整,机关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人事工作。四是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涉及本单位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重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五是已成立资产统筹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出台《海珠区教育系统资产统筹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权限,堵塞管理漏洞。六是对资产管理进行专项培训,指引各公办单位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清查、资产处置等环节管理,已组织全系统公办单位全面开展一次资产盘点,目前盘点工作已经完成并根据盘点结果进行分类处理。
9.针对日常监督作用未发挥问题。
一是结合“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推送廉政信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申纪律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二是召开海珠区教育系统2024年春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师德底线,要求各学校贯彻落实《广东省教师宣誓制度》,组织广大教师收看师德巡讲、演讲活动。三是召开海珠区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四是布置海珠区教育系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学校强化主体责任,把整改整治的要求落到实处。五是从严从实推进“校园餐”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落实区纪委监委关于规范决策程序加强监督检查的监察建议,经认真查漏补缺,切实落实整改,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强化规范管理和责任落实。
(二)关于堵塞制度漏洞不力,落实制度刚性走偏走样问题
10.针对招生规范监督底数不清问题。
一是招生前摸清底数。招生前主动联系公安户政部门获取适龄入园入学适龄儿童人数,结合学校招生规模科学制订各校招生计划。二是制定政策指导学校有序招生。制定出台《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海珠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2024年海珠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分学段召开2024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会议,指导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按计划、按流程招生,杜绝出现违规招生和大班额情况,督促校(园)落实学生报名、学校初审、教育局复审、学位安排闭环管理。三是完善和加强监督管理,签订规范招生承诺书,开展阳光招生专项整治工作,畅通投诉渠道,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分别召开全区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招生工作暨规范招生集体谈话会议,业务科室开展招生政策培训,局分管领导作招生纪律教育,海珠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招生纪律集体谈话。
11.针对财务规范漏洞反复不止问题。
一是完善工会财务日常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落实。二是开展培训,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厉行节约、资产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及时跟进普惠资金、规范报销行为这七项内容进行专项指导,并提出整改具体要求,督促各单位立行立改。三是强化制度执行,要求各类经济事项经办、审核、审批人员认真履职,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制度。重申经费支出事项审批权限的要求,超10万元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用款项目,必须事前提供相关资料报主管部门审批。四是强调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厉行节约。规范全系统“三方比价”流程,把关审核原始单据,请款时附相关的三方比价等信息,付款时严格按合同内容及进度执行。五是进一步规范公车经费支出管理,加强审核各单位公务用车经费公示情况,安排负责同志每日核查用车情况。六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租车管理工作的通知》,梳理公务租车管理要求。集中整改期内,指引相关单位完成租车备案27单。
12.针对民办规范监督标准不一问题。
一是坚持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只减不增。二是制定2024年海珠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对办学场地租赁到期的相关学校已停止小学一年级招生,缩小2所小学的招生规模。三是2024年上半年,区教育发展研究院已对所有民办高中、3所民办初中、4所民办小学进行集体视导和超过二十科次的学科专项视导。
13.针对行业规范治理效果不好问题。
一是2024年已新受理校外培训办学许可申请193宗,已完成审批155宗,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办学行为。二是对1宗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进行立案并已结案,进一步形成震慑。三是开展校外培训百日攻坚行动,并以区“双减”办名义将校外培训监管工作纳入网格化治理体系。四是推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和服务综合平台的应用,目前在平台运营机构达221家,居全市首位,进一步维护家长和学员权益。
(三)关于防范化解采购、工程、服务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乏力问题
14.针对招标采购监督缺失问题。
一是及时开展培训,加大指导力度,2024年5月6日专门开展对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报账员、结算中心后台会计的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培训,分别由局计划财务基建科、教育财务结算中心对加强采购管理及规范比选流程进行专门培训,要求学校对报价供应商进行关联性的查验后按规范的程序开展比选。二是对2023年被审计单位提出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在2024年审计项目进点之前,向被审计单位下发自查自纠清单,要求先行对照整改。三是指导学校按照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采购工作岗位。四是局领导对相关学校校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总务主任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学校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工作。该校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学习政策法规,从强化责任、加强监管、健全制度入手,努力防范采购领域风险隐患,确保更加科学合理地使用教育经费。我局以点到面,举一反三,出台采购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各基层单位采购行为并对学校进行制度宣讲。五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对某学校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严肃提醒学校做好合同管理和资金支付风险防控,要求该校进一步加强对合同签订中合同履约与资金支付条款的审核与把关,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与效益。该校已加大内部监管力度,学校层面对有关合同履约与资金支付风险防控的条款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同时,我局举一反三,加强全系统合同管理的培训,并及时印发相关工作通知,重申经费支出事项审批权限的要求,对基层单位大额的合同款支出进行工作提醒。教育财务结算中心对学校支付环节加强支出把控,严格审核所附要件,对超10万元的大额支出增加了审核程序,通过健全相关机制,加强人员的责任意识,增加审核程序,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15.针对小额工程监督缺失问题。
一是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行动,积极落实整改,要求并指导全区公办学校严格按程序规范开展小额工程建设,杜绝未取得立项批复先行施工情况发生。二是印发相关工作办法,制度上解决了先结算后签合同的问题。三是召开海珠区教育局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集体约谈会暨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培训会,会上装备中心对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建设规范管理作专题培训,对易发问题进行再提醒。四是针对相关学校利用采购材料方式规避相关规定问题,我局对学校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学校相关同志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深刻分析,由局党组成员对校长、分管副校长及总务主任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学校完善制度与人员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五是加强对学校装备采购申请项目审核,把好项目支付关,严防工程项目利用采购材料方式规避管理。
16.针对课后托管监管缺失问题。
一是修订出台政策指引,加强对第三方机构遴选准入的指引,强化对第三方机构在课程、服务、收费、安全等方面工作的监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3〕26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我市课后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2024)8号)等文件精神,指导学校作为收费主体按标准开展收费并做好收支管理。明确校方责任险保障范围应覆盖学生全部在校时间;建立对第三方机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通过定期自检、互检、飞行检,每学期监控服务满意度测评结果等方式多角度、立体化形成对机构服务情况的网格化监管。二是对未为学生购买课后服务意外商业保险的4所学校,已检查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的最新课后服务协议,确认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明确校方责任险保障范围应覆盖学生全部在校时间,上述管理要求已落实至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三是存在第三方机构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的情况8所学校,已根据上级最新政策调整由学校作为课后服务收费主体,保障了资金安全。
17.针对学校膳食监督缺失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我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组建工作专班,结合省、市工作要求,制定校园供餐相关工作方案,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相关工作措施。二是强化动员部署。召开10次“校园餐”专项整治行动推进部署会。三是自查自纠全覆盖。要求各学校对照工作要求,结合巡察、审计发现的有关校园供餐管理方面的问题,迅速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并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四是督导检查全覆盖。2024年,累计出动约960人次,完成2次全覆盖检查和12次专项检查。五是进一步加强师生对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的宣教培训,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教育活动,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意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第三大类问题,关于作风建设有不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短板问题
(一)关于职称条件“该知未知”问题
18.针对统筹推动教师到“薄弱”学校交流任教有不足问题。
一是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推进海珠区校级干部在区内流动。二是完善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开展2024—2025学年“区管校聘”教师交流轮岗管理工作。三是召开海珠区教育系统高级职称评审中“薄弱学校”经历要求政策解读会,明晰操作。
(二)关于历史问题“该结未结”问题
19.针对教育系统历史遗留的学校存在产权办理和用地问题。
一是联合区住建局,已分别向3个配套幼儿园项目的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发文,督促开发商履行办理教育配套设施不动产权证的义务。二是群策群力,通过区规划资源分局、房产交易登记中心等单位,个案研判学校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可行性以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协同土发中心、街道等部门加快推进学校用地收储工作。
(三)关于急难愁盼“该办未办”问题
20.针对学校、群众对办好“家门口”教育的“急难愁盼”问题。
103个急难愁盼问题中,80项已完成整改,22项正在整改,另1项相关问题我局将适时向上级单位反馈。一是经协商,区文广旅体局及江南二小实现学校体育场馆共享使用,区体校教练协助学校开展一二年级体操教学;学校负责与家长沟通协调,区体校承担场馆安全使用责任。蓝色康园幼儿园黄埔园区无法满足现行幼儿园开办标准,我局正在寻求国资等相关部门支持,建议将该场地纳入政府统筹使用,避免资源闲置。二是针对需要通过工程改造解决的问题,现场查看指导学校完成工程立项前期工作,待资金允许实施立项改造。三是做好“急难愁盼”问题的分类处置,对于增设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等依据充分、职责明晰的事项,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完善。对于缺乏政策文件支持或需综合调处的事项,主动沟通协调,联合相关部门予以优化,并向学校做好解释沟通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相关工作。涉及校园改造等基建工程项目,已指引学校研究项目可行性,按流程开展立项申报。四是组织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海珠区教育系统高校“优才计划”招聘、海珠区教育系统财务工作人员和校医公开招聘等多场招聘,全年公开招聘教职员454人。深化“区管校聘”改革,统筹推进师资配置,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推进“区管校聘”教师交流轮岗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交流轮岗匹配机制,引导教师资源区域内合理有序流动。五是区教育发展研究院全部方舱及相关物品已完成搬迁,相关场地已修复并恢复功能。六是开展我区中小学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试点工作,试点开展以小程序为工具赋能的学生跨项目式学习,组织“海珠区教育系统人工智能技术在中小学校试点应用培训会”,提升教师的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能力和建设意识。
(四)关于校园安全“该治未治”问题
21.针对学校、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有29个超四分之一涉及校园安全问题。
一是实施春季学期心理摸查工作,采取“一生一案”的方式,加强对重点学生群体的关注和引导,丰富协同育人手段,每月定期举办一期“海珠家校大讲堂”,开展“525心理活动月”系列活动,深化班主任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区级班主任技能大赛,提升班主任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二是摸查部分学校的校门周边交通设施标志标线设置需求,并发函商请道安办、区住建局协助完善,确保学生出行安全。三是6所学校的人车混杂情况已阶段性完成整治并继续长期坚持。开学初期,我局摸查、核实123所有增设交通设施和标志标线需求学校,并商请区住建局、区交警大队按交通设施规定予以完善。对于有文件依据的事项,及时联系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完善和优化。对于无强制性规定的事项,做好学校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协调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加强监管,尽量减少对学校的影响。四是指导相关学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改,8所学校已全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五是与某学校办学人沟通场地整栋出租,对学校消防设施已完成改造,进一步消除其安全隐患。
(五)关于普惠资金“该跟未跟”问题
22.针对各类资助、补助资金拨付到各公办学校、幼儿园后,未跟进是否依照规定将补助资金足额按时发放到个人问题。
一是对各类资助、补助类资金进行专项培训,加强各类资助、补助类资金的政策宣传,确保应知尽知。下发规范使用财政补助经费的工作指引,严格规范经费使用的范围、发放流程、发放形式,保障资金按时、合规、足额发放到个人。二是指导学校认真做好学生资助资格审核,确保应助尽助。三是做好资金拨付。向各公、民办中小学,中职学校下发《关于做好学生资助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完成相关资金拨付工作。四是加强资金监管。局业务科室要求学校限时提交资金转账的银行回单,确保学校及时发放到位。
(六)关于民转公办“该管未管”问题
23.针对2020年以来35个原民办幼儿园转为区属中小学、教育支撑机构附属公办幼儿园园区,存在“名转体未转”问题。
一是开展2024年内审项目与巡察整改工作相结合,对该类幼儿园管理情况实行审计监督。二是截至2024年6月15日,35个民办转公园区中,已办理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终止办学的有22个园区(新增4个园区注销),积极与区民政局沟通,协调已转公原民办幼儿园尽快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注销手续。三是制定了《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规范该类幼儿园招生管理,做好小学附设幼儿园各园区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注销工作。四是结合办园行为督导工作,对招生、收费、资金使用等重点项目进行规范管理。
(七)关于基层负担“该减未减”问题
24.针对“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比较突出问题。
一是深入整治“文山会海”,能合并套开的会议一律合并套开,能小范围研究解决的一律不开大会。二是严防随意发文,增强发文范围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严控文件篇幅。三是局领导调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层层陪同,切实奔着问需求、找对策、求发展去。四是与上级及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将学生常态化的课后巩固学习改为“选做”,学生或家长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学习。五是设立了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举报热线电话和邮箱,畅通一线教师意见反映渠道。
(八)关于水电费用“该收未收”问题
25.针对2018年以来,75家学校委托第三方管理学校食堂,43家学校未按合同约定标准向第三方服务企业收取水电费。甚至有学校食堂未安装单独核算的电表问题。
一是布置各相关单位于2024年5月15日前把应收未收的饭堂水电费收回到基本户。二是对水电费补缴问题整改进行督促提醒,相关学校已完成补缴。三是建议学校安装食堂独立水电表,确保学校后续收取食堂水电费用的精准合理,避免校企纠纷。
(九)关于厉行节约“该省未省”问题
26.针对部分学校存在岁末年初突击花钱现象,并玩“数字游戏”规避风险问题。
一是在海珠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督导和局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某学校对近年来的采购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发现问题,局领导对学校的校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总务主任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学校抓好采购管理及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对上报的数据进行三级审核。我局印发相关工作通知并重申经费支出事项审批权限的要求,超10万元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用款项目各单位必须事前提供相关资料报主管部门审批。二是组织全区教育系统单位集体约谈会议,要求各单位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要求,对巡察提出的五大方面的问题,主动认领、深刻反思,全过程落实整改。三是通过审计进点和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抽查,指导学校切实做到资产采购和资产验收不相容岗位进行分离,实物资产按要求落实出入库登记管理和每年至少一次的全面盘点管理,及时处理盘盈、盘亏资产,强化内审监督,督促学校完善内控管理。四是加强业务指导,计财科和教育财务结算中心进行财务管理的专项培训,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指导学校加强资金计划管理,做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按计划用款,长期坚持厉行节约。五是召开共23家基层单位参加的资产委外管理调研座谈会,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相关工作指引。六是针对“民转公办”学校财务未纳入统一监管、不在财务中心会计记账进行单列的问题,通过财务管理培训、业务指导、专项检查与审计监督等方式,加强对“民转公办”学校的财务监管。加强审计监督,持续跟踪问题整改落实。七是自2024年1月1日起,基层工会代理记账费将不再由海珠区教育工会集中支付。
第四大类问题,关于党的领导有不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仍有短板问题
(一)关于党建引领尚不强问题
27.针对党组班子核心作用不充分问题。
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通报2023年党建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24年海珠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制定《2024年海珠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要点》。二是强化理论武装,2024年上半年共召开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通过学习党内法规文件,不断提高局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意识。同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结合分管领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四下基层”,加强对分管领域内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三是在机关层面,采取“线上+线下”方式,一方面用好局一楼宣传栏,定期制作党建主题墙报;在局八楼党员活动室,定期更新最新党建知识应知应会内容,上架最新党员学习书籍,在机关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另一方面线上用好官方媒体平台,在“海珠教育”微信公众号设置“党旗飘扬”栏目,在教育局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党务公开”栏目,宣传本系统党建情况,营造党建文化氛围。在基层学校层面,采取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开展2023年度海珠区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进一步增强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开展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通过单位自评、党员及群众评价、互检互评等环节检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共评出五星级党组织19个,四星级党组织112个;组织区内117名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参加中共中央党校、教育部举办的全国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培训班,举办2024年海珠区教育系统校级干部学习培训班,召开2024年海珠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定期举办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不断提高党组织书记校长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组织区内各校书记、校长在秋季开学带头上好“思政第一课”,累计授课100余场次;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四是在南武教育集团试点,成立南武集团党委、纪委,任命党委及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确保集团党委和纪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作用。同时,总结提炼南武集团在推进紧密型集团党建工作经验,草拟《关于推动基础教育阶段集团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逐步实现教育集团党组织全覆盖,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集团化办学高质量发展。五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向学校“一把手”和关键岗位人员发出廉政信息,开展节前廉政提醒,通过审计进点和专项抽查等,对学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8.针对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不扎实问题。
一是召开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集体约谈会,局党组书记对贯彻落实《海珠区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方案》作进一步强调,同时对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海珠区教育系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培训。二是约谈某学校党委书记,进一步明晰党组织书记的工作职责;在定期举办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的基础上,草拟党务知识应知应会汇编向系统基层党组织发放;组织区内117名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参加中共中央党校、教育部举办的全国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培训班,不断提高书记、校长党性修养、履职能力;开展年度海珠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通过互检互评,全覆盖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落实情况;通过随机抽查,检查基层党组织落实党组织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情况。三是已完成2024年海珠区公办小学、幼儿园和部分教育支撑机构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进一步培育和配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精干高效、真抓实干的校级干部队伍;开展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和部分教育支撑机构现任校级干部述职和民主测评工作,强化对校级干部的考核评价工作。
29.针对民办学校党组织政治功能不突出问题。
一是做好系统年度发展党员指标分配计划,发展民办学校优秀负责人、一线教师为党员。二是定期开展民办中小学党员人数摸查,指导成立广州市海珠区龙海小学联合党支部,确保民办学校党员有效纳入管理。三是组织公民办共建红色智慧阅读推广展示活动,区教育民办行业党委书记就巡察反馈涉民办学校部分对民办中小学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四是2024年5月中下旬分两批组织区民办中小学校党员活动,促进民办学校间党员的沟通与协作。五是制定《2024年海珠区民办教育行业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党建工作重点,督促民办学校党组织认真落实。
(二)关于人才观念尚不强问题
30.针对管理人才选拔欠缺问题。
一是开展2024年公务员招录工作,补充局机关行政人员力量。二是完成2024年海珠区公办小学、幼儿园和部分教育支撑机构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加强校级干部队伍建设。三是搭建年轻干部各类实践锻炼平台,派出45名优秀骨干教师赴湛江市廉江市、梅州市大埔县、丰顺县进行为期一年半的省内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支教工作,派出局机关2名选调生到基层进行为期两年的学习锻炼。四是开展2024年局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按照相关程序新任命广州市海珠区教育信息中心主任。五是开展2024学年教育系统行政干部交流工作,提高干部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做好相应考核评价,全面考察识别干部,将优秀年轻干部及时纳入后备队伍。六是结合“教育集团化3.0”计划,推进教育管理急需人才引进工作,发挥人才在集团内示范、引领、辐射作用,2024年共发布公告引进5名教育管理急需人才。
31.针对教师招聘质量欠缺问题。
一是招聘前组织培训工作会议,指引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和用人需求设置招聘岗位和条件,坚持人岗相适、择优进人。二是加强与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沟通联动,提请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年度增人计划,及时补充公办中小学编制教师缺口。三是组织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海珠区教育系统高校“优才计划”招聘等多场招聘,加大招聘宣传力度,遴选乐教适教善教人才进入队伍。四是依托高校“优才计划”招聘,进入重点师范院校举办校园宣讲会,全面介绍海珠教育发展环境和招聘单位情况,吸引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五是启动新聘用教师试用期考核管理规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把好队伍“入口关”。六是开展海珠区教师队伍建设专题调研,通过召开一线教师、班主任、校长代表三类人员座谈会、部门联席会议,深入分析区域当前队伍建设的基础情况、短板瓶颈,提出相应对策建议,推动《海珠区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出台。
32.针对临聘队伍管理欠缺问题。
一是积极推动学校教职工编制配置和补充工作,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二是建立健全编外教师精准核算机制,根据学校学生人数变化,基于教育教学需要,结合人员缺口情况,开展“一校一案”分析,据实核拨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和临聘教师人员经费。三是指引学校做好自聘编外教师管理,要求学校自聘编外教师与局核拨经费的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和临聘教师采用统一用工方式,规范签订劳务合同,实现人员归口管理。
(三)关于激励措施尚不强问题
33.针对职称评审难题待破解问题。
一是召开海珠区教育系统交流轮岗工作会议,做好《关于做好2024年度推进“区管校聘”教师交流轮岗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提高交流轮岗匹配效率,推动骨干教师交流到区内相对薄弱学校,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可持续发展。二是给予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支持,在新开办校、集团核心校至成员校任教年限可视为薄弱学校任教年限。三是分层分类开展教师培训,已开展启航项目新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命题培训、领航项目高水平人才培训,帮助教师专业成长。四是召开全区教育系统职称负责人职称政策解读会,对评价标准进行解读,提供建议解决办法。
34.针对津补贴发放管理须加强问题。
一是结合上级最新文件进一步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制度,修订出台相关工作意见,从准入条件、遴选流程、监管重点、进退机制等方面全面优化第三方机构的引入管理。二是督促学校按最新口径要求修订课后服务补贴分配方案,切实以实际工作量为主要分配依据,确保补贴分配更加合理公平。三是已分学段进行津贴发放专项调研,要求学校按“三重一大”流程优化方案,尽早通过教师大会审议,稳步推进按标准发放。
第五大类问题,关于建章立制有不足,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仍有短板方面问题
35.针对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加责任意识,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成员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巡视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召开海珠区教育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度情况阶段性汇报会,及时跟进研究整改进度;召开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结合分管工作,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指导督促业务科室研究细化整改举措,形成有针对性的整改清单,全面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如我局启动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认定工作,着力解决东部、民办学校骨干教师较少的问题;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会,印发《海珠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做好基层党组织述责述廉工作,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二是不断完善、修订工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坚持对食堂及午餐配送服务企业全覆盖检查和监督,以确保学校餐饮服务质量。三是结合校级干部培训学习班,局机关纪委书记对新任正职、副职校级干部进行任职前集体谈话,强化纪法廉政意识。结合内审工作,及时组织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对近年审计发现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对审计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四是继续加强财务管理相关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收支规范管理水平。五是分类别召开职称政策宣讲会,明确标准、责任和要求,培训学校职称工作骨干人员,编印职称政策工作手册。
36.针对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珠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的通知》,将“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加强党建宣传等纳入评定,机关党委通过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二是开展海珠区校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调研,推动校级干部区内流动,对任职满2届以上的校级领导,进行任职调整,优化人员资源配置,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三是结合2024年审计工作,加强对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学习,聚焦“三重一大”、制度建设、项目资金、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审计监督工作。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抓手,加强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压实责任,督促整改,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四是印发相关工作指引,要求学校加强网络安全防范,全面排查网络安全隐患。五是完善海珠区教育系统限额以下工程实施管理办法及内控、应急制度机制,要求区内学校严格对照落实,并参照建立健全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以流程管事,明确职责权限,堵塞管理漏洞。六是为加强财产管理,我局已专门组织全系统公办单位全面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目前盘点工作已经完成并根据盘点结果进行分类处理。为将采购工作指引更好地落到实处,指导学校规范采购,我局组织了教育系统采购业务的培训,通过政策宣传及专业的培训,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全面促进区教育系统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化和效果长效化。
三、加强政治引领,保持整改力度,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积极解决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丝毫不能懈怠,巡察整改工作还任重道远。下一步,将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用好巡察成果。
(一)坚持党建引领,夯实理论武装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严纪律、抓工作、促发展的首要位置,坚持立德树人,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增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责任感。
(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明纪律规矩
局领导班子将在清正廉洁上打头阵、担责任、作表率,压实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促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巩固深化。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之以恒地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化廉洁文化进校园和好家风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防止反弹回潮。认真落实问责条例,依规依纪依法加大对作风纪律问题的事前提醒和事后查处力度。
(三)聚焦中心大局,主动担当作为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特别是“一把手”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聚焦教育评价、课程课堂、干部队伍、人才管理、师资培训、集团办学、开放合作等重点工作相结合,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深入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实现以整改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9185378;邮政信箱: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教育局;电子邮箱:hzqjyjdw@126.com。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党组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