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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来源: 海珠区纪委监委
  • 2025-05-15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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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至6月,海珠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海珠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1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推进。局党组书记张海军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强调整改工作的紧迫性和严肃性,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到位。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全部都承担起整改落实责任,抓好分管范围内整改工作的督促推进,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细化整改任务

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三大方面29个问题以及3点意见建议,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研究制定《海珠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海珠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分解并梳理整改措施83项,召开党组会议审议整改工作方案,逐条审议存在问题的根源分析,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到岗、到人。

(三)全力推进整改

针对反馈的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逐一对照查摆,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自身的努力方向。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集综合组和各牵头责任部门负责人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收集汇总和提醒督促各牵头责任部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对照整改成效实行逐项核实、逐项销号,在制度建设上下大功夫,建立完善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20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有序推进。

(四)严肃整改纪律

本次巡察整改中,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作风建设不到位”等有关问题组织现场核实,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及提醒谈话。对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提醒,加强与巡察组沟通交流,推动整改问题落实,截至目前未发现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等情况。

二、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逐项落实巡察整改措施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

(一)学习践行“三农”政策不够系统深入问题

1立行立改,完善制度。局党组会议、“三会一课”等均已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局党组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制定了《海珠区农业农村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要求和责任分工,确保“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结合我局实际,印发了《海珠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政治高度,落实好第一议题。2024年6月至10月,全局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6次,其中,局党组12次,局党总支和党支部12次,党员大会2次。7月份,第一议题专门安排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暨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及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大政方针,并结合实际开展交流研讨。2学用结合,以学促干。严格落实程序,为解决好照本宣科等问题,按照“学习领会—研究讨论—贯彻落实”的程序,着力解决区农业农村工作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如,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后,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指引,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3抓好调研,掌握实情。围绕农村集体经济产业提质、培育乡村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质量发展、都市农业发展、党建引领、三资交易规范管理等6个方面,深入基层调研。“一方乐田”都市农园有序发展;赋能粤港澳大湾区(广州)乡村振兴产业协作基地孵化聚集农特产品上下游“链群”企业,建立“反向飞地”合资公司,主动链接产业集群、帮扶协作产业基地和生产型企业,形成“基地+集群+飞地+县域”循环经济产业协作新场景。

(二)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不到位问题

1.针对推动农村集体留用地开发利用力度不够问题。

1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摸清底数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会议,督促各街道摸查海珠区农村集体未开发留用地情况,重点核实闲置留用地及用于经营停车场、加油站等留用地发展规划、发展思路、存在问题及推进进度,根据各街道填报情况形成《海珠区主要农村集体待高质量开发留用地一览表》。通过制定方案,建立联动机制,由各工作组根据任务分工具体指导属地街道推动留用地开发利用。2)提升流转效能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功能,以联星、红卫、小洲作为第一批联社逐步推广电子竞投交易方式,优化交易流程,提高集体资产、资源流转效率。红卫联社2宗交易项目于12月17日顺利完成线上公开竞投。3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引资合力研究制定《关于推动东西部农村集体经济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推动区层面成立领导小组,联合区规资、住建、科工、投促等部门,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规划审批、更新改造、产业导入和招商引资环节,逐步推动农村集体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探索“村企合作、自主开发、政府收储”的海珠留用地开发新路径。

2.针对引导村社经济均衡发展措施不多问题。

1推动建章立制。成立推动东西部农村集体经济均衡发展领导小组,与区乡村振兴专班办公室合署办公。发挥乡村振兴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区统筹、街道主抓、部门联动”的运行机制,联合区规资、住建、科工、投促等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推动东西部农村集体经济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通过规划审批、更新改造、产业导入和招商引资,推动农村集体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逐步缩小东西部集体经济发展差距。2强化监督指导。一是加强民主指导。指导联星联社、小洲联社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点项目民主表决事项,以上事项均已顺利表决通过。联合区委组织部赴有关街道开展换届选举前期调研,提前谋划优化下一届换届选举方式方法。二是开展审计工作。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届中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重点审查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组织运行及民主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引导集体干部积极推动集体经济均衡发展。3强化干部考核。落实《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快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提升“一工程三行动”考核的工作指引》和《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干部评价考核的工作方案》要求,强化农村集体干部在“更新改造老旧物业、加大集体留用地开发利用力度”方面的考核、激励,抓好头雁引领,形成客观评价、优胜劣汰的“干部能上能下,薪酬能增能减”用人机制,进一步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百千万工程”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乡村振兴工作专班办公室运行虚化弱化问题。

1加快机构调整,明确基层管理架构结合区落实街道乡村振兴工作承接机构的文件要求,督促各街道加快落实“飞地”经济社负责机构和人员设置,有序开展“飞地”经济社管理工作。目前,各有关街道均已明确负责“飞地”经济社管理的具体科室和责任人。2制定工作指引。研究制定改革工作措施,分批次推进“飞地”经济社实现属地管理,指导相关街道制定“飞地”经济社移交方案;印发《海珠区全面深化经济社属地管理改革工作指引(试行)》,加强业务规则设计制定,进一步明确干部选举、党员发展、党费使用、组织学习、干部考核、交易管理等工作流程、规则。目前,全区37个“飞地”经济社已完成移交工作。3强化部署落实。召开全面深化经济社属地管理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改革工作事宜,提出工作要求,并开展干部考核、资产管理培训;开展海珠区“飞地”改革观摩学习活动,组织相关街道听取项目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培训,专题讲解海珠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流程及实操,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针对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举措不多问题。

1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宣传培育工作。一是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对接,了解申报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走访摸查区内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生产情况,发动企业申报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二是区政府分管领导数次组织召开区农业龙头企业互促共赢交流会,鼓励各企业发挥“头雁作用”,着力提档升级、做大做强,争先创优,并积极申报省、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三是制定企业走访计划表,组织分管区领导深入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走访。截至目前共组织区领导10余次带队到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走访调研,通过主动靠前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土地、资金、人才等制约要素,破解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助力企业申报国家、省级龙头企业。四是召开座谈会,组织广州环球搏毅展览有限公司、广东省休闲渔业与垂钓协会等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到我局开展座谈,对龙头企业各项政策进行解读,并鼓励他们申报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目前,已成功申报市级农业龙头企业4家。2建立长效机制。整理汇总惠企政策,出台《海珠区农业农村局培育和支持农业企业发展壮大实施方案》,汇编农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指导龙头企业用好用足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培育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更好地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行业引领和标杆示范作用。

3.针对主动谋划“百千万工程”仍有不足问题。

1广泛发动企业参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2024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方案》并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紧紧围绕“扶贫济困”和“乡村振兴”两大主题,制定《海珠区2024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暨“百企助力百千万工程”行动倡议书》,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全民慈善氛围,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和走访企业,区领导带队先后走访了粤港澳大湾区(广州)乡村振兴产业协作基地、广东工美数字文化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区对口帮扶办也积极联系走访区工商联、凤和集团,动员社会力量捐款捐物。想方设法发动各单位干部职工和辖区内经济联合社、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踊跃捐款。2024年已通过区慈善会账户筹集社会帮扶资金超400万元。2搭建共建平台。印发《关于组建“乡贤智囊团”能人队伍 加快推动“百千万工程”落地见效的工作方案》,指导各街道发布“能人招募令”,深入联社开展联系服务,结合摸底排查和日常走访,深挖各领域能人志士,通过召开乡情恳谈会、人才交流会等方式,引导广大乡贤人士更好关心关注家乡发展变化、支持和参与家乡建设发展,为我区基层治理工作积极建言献策。目前,已吸纳47名来自不同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乡贤,结合自身才智,在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美化环境卫生和开展文体活动等方面提出建议措施,助力农村基层治理工作更新观念意识、拓宽思路做法。3发力蓝色海洋经济。一是充分发挥区海洋牧场经济工作专班效能。由分管区领导牵头,成立专班统筹全区各有关部门,专题研究推动我区海洋牧场工作,形成了推进海洋牧场经济工作的合力。二是助力全省首个海洋牧场科技促进会落户海珠。“数”说海洋 “智”慧牧场-广州(海珠)现代化海洋牧场科技生态伙伴大会在琶洲成功召开,全省首个海洋牧场科技促进会落户广州海珠。实现了海洋牧场科技平台从无到有的突破。三是扎实开展招商引资。成功引进海洋牧场商贸领域头部企业——广东恒兴贸易有限公司落户海珠,鼓励其成为科技促进会首届会长单位。四是整合资源,搭建院企沟通平台。与南海研究所共建“现代化海洋牧场核心技术与装备研发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促进涉海企业广东官栈营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与南海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推动花胶产业标准化工作,推进“海洋功能食品与科学滋补研究中心”落成,加快广东科学滋补博物馆建设,实现了资源整合及产研对接。

4.针对调研成果运用不充分问题。

1多措并举,联防联控。一是落实严防严控。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红火蚁联合防控工作,对发现红火蚁的区域进行灭杀,加强了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委托第三方协助开展红火蚁灭杀与监测工作,采购红火蚁药剂,发放到辖区内涉农街道和种植企业,持续有效遏制红火蚁蔓延态势。二是开展宣传培训。印刷《红火蚁危害与防控》宣传册并下发至各成员单位,为红火蚁宣传提供了专业宣传范本;联合区教育局到中小学开展红火蚁科普进校园活动,开展2024年红火蚁秋季防控培训,增强科学安全防控红火蚁的认识。三是完善统筹机制。定期更新,明确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分工,统一部署,督导区属各单位、涉农街道加大防控力度,抓住春秋季防控关键时期,压实红火蚁防控部门责任和属地责任,确保了红火蚁发生面积达标。2拓面成片,共同提升。一是开展专项培训。邀请有关高校组织协助开展2024年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培训,对科学安全防控红火蚁、薇甘菊、小火蚁、非洲大蜗牛等外来入侵物种相关知识进行专项培训,强化了基层防控技术。二是做好水葫芦防治协调工作。由区检察院指导,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城管局、区水务局为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组织联合会商,成员单位按职责协同落实水葫芦防治工作,指导协调有关街道加强防治。3举一反三,建立备案。为了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监控制度,监督调研成果运用,结合区重点工作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建立我局调研项目备案备查流程,调研项目由项目牵头负责科室、单位负责推进,实施项目化管理。项目成立报费用预算或确定立题时,由项目牵头负责科室、单位填写备案表报局纪检部门备案,调研项目、调查课题形成调研成果后,于1个月内由项目牵头负责科室、单位将成果运用情况上报局纪检部门备查,局纪检部门视情况介入督促调研成果运用落实。

(四)对口支援和协作帮扶工作管理不到位问题

1.针对产业帮扶力度不够问题。

1压实工作责任。印发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各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要充分发挥驻镇帮镇扶村带动作用,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富民兴村产业。印发海珠区与丰顺县对口合作助推老区苏区全面振兴发展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海珠区与大埔县对口合作助推老区苏区全面振兴发展2024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各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要做强富民兴村产业。2发挥工作队优势。一是强化业务指导。指导各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依托当地资源禀赋谋划镇村产业发展,区驻埔寨镇帮扶工作队入驻后协助镇政府建立更新镇2024年“四上”企业培育库;区驻潘田镇帮扶工作队为当地引进梅州市嘉潮丰源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梅州市初心优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在当地设立稻谷烘干厂、米粉加工厂;区驻潭江镇帮扶工作队先后推动开展小农贸市场项目、光伏项目;区驻枫朗镇帮扶工作队在当地推进大埔角村灵芝种植产业基地建设。二是大力招商引资。由驻县工作队牵头,持续加力招商引资,充分利用“会展业帮扶”机制以及联合招商工作机制,先后组织大埔、丰顺83家企业参加广交会、茶博会、非遗展、渔博会等活动。与丰顺县、大埔县开展联合招商活动2场次,签约项目19个。3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第二批20名驻镇帮镇扶村队员参加广州大学乡村振兴学院、广梅指挥部开展的为期3天的专项业务培训,主要涉及镇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治理、驻镇帮镇扶村如何助力百千万工程等,提升派驻干部履职尽责能力。

2.针对帮扶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1压实工作责任。专题部署社会帮扶资金筹集及划拨事宜,要求各帮扶单位严格按“6.30”活动要求筹集划拨社会帮扶资金,明确区民政局(区慈善会)要简化划拨流程,并加强对各单位业务指导。根据对口帮扶协作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规范帮扶资金使用范围、划拨流程、管理制度。2建立常态化机制。召开相关会议,明确区内各相关单位社会帮扶资金均需通过区慈善会划拨,并由区慈善会牵头按流程进行监管;联合区民政局、区慈善会印发行动倡议书,让社会各界广泛了解、积极参与“6·30”活动。通过会议、文件等方式明确要求各帮扶单位筹集的所有社会帮扶资金均要通过区慈善会账户,并督促压实区慈善会行业监管职责。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已为广东军威实业集团等11个单位制定“助力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单位”或“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参与单位”牌匾,表彰其贡献。

3.针对帮扶资金内审机制有待完善问题。

1切实落实整改。将第三方审计报告反馈大埔县、丰顺县政府和派驻工作队,目前已收到两地政府和工作队反馈整改工作报告,整改报告中对审计报告所反馈问题均进行了整改或回应。2建立长效机制。印发《海珠区对口帮扶协作常态化联合审计工作机制》,联合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派驻工作队(组)、区属结对帮扶单位等共同加大对帮扶资金监管力度,约定原则上对每一批次工作队(组)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审计。

(五)村社“三资”交易监管不深入问题

  1.针对集体资产擅自出租监管滞后问题。

1立行立改。组织瑞宝街、官洲街对巡察指出经济社私下交易问题开展核查,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2举一反三。组织各有关街道对照巡察反馈未经平台交易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发现问题的凤阳街,已督促街道制定工作方案并指导农村集体按照方案要求将集体物业提交三资平台交易。3长效机制。强化建章立制,与区住建局联合制定城市更新范围内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工作指引,指导各街道对照加强城市更新范围内集体资产的日常监管,并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会议对文件进行宣传解读,加深涉农街道对政策的理解和运用。

2.针对部分交易合同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1立行立改组织瑞宝街、江海街、官洲街对巡察指出联社、经济社管理费比例过高及增设收费项目问题开展核查,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其余街道对照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2举一反三。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收费项目审核要求,严格交易底价设定和收费资质审核流程,严格杜绝以往拆分租金的行为。组织各街道开展排查,指导相关街道制定整改计划并做好后续补偿措施。3长效机制。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会议,指导各街道督促辖内农村集体开展资产交易时需明确底价原则上应为租金,对无收费资质及标准的其他收费项目不得纳入租赁范畴。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功能,以联星、红卫、小洲作为第一批联社逐步推广电子竞投交易方式,并继续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收费项目审核把关。

3.针对农村集体资产、资金监管合力不足问题。

1开展核查核实。会同相关街道联合开展核查工作,经核查,巡察指出的2处物业“三资”平台当期应收数据与财务实际收入差异主要原因是错列明细科目及收到拖欠租金,已要求村社持续强化日常管理。(2)加强乱收费整治。对照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农村集体水、电、安保、入场费等乱收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专项财务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下发立行立改及自查自纠函,督促相关问题完成阶段性整改,并长期坚持。二是要求各街道举一反三,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审核把关,对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收取的合理性及收费资质进行严格审核,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三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完善相关规定,明确无依据、无标准的乱收费一律不得收取、不得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不得用于社员分红。明确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收费项目审核要求,严格交易底价设定和收费资质审核流程,畅通平时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建立长效整改机制。(3)强化信息化监管能力。一是加快推进集体资产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及推广应用,组织红卫、联星、小洲3个联社试运行片区的农村集体有序开展物业资产、土地资源、租赁合同等基础数据录入工作。二是财务监管平台已增设合同收款确认模块,结合银行流水,实现合同应收、财务实收、银行流水相互配对形成闭环监管机制。组织召开专项座谈会,督促财务监管平台开发单位做好合同信息对接,同步在试点联社推进开展试运行工作。(4)建立长效机制。财监平台已搭建好相关预警模块。待推进试运行片区单位三资合同对接并完成收款匹配后,根据工作落实进度,对涉及的情况定期汇总,并反馈街道核查。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常态化检查机制,结合财监平台的收支流水信息及日常财务检查等工作重点核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电、安保、入场费等乱收费行为。

4.针对对村社工程项目监管缺失问题。

1强化监管。一是引进服务平台。在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及参考文本。联合区纪委监委有关派驻组和“市农交所”前往各街道走访调研,听取街道关于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方式方法。对农村集体工程建设及服务采购项目发包(“项目发包”)管理工作进行动员,并由“市农交所”专家现场对工作方案有关事宜进行宣讲。与“市农交所”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逐步建立农村集体项目发包纳入“市农交所”平台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化监管。在财监平台中设置项目发包支出情况分类汇总,单独生成相应的统计表,支出异常项目及时发送预警监控,强化信息化监管。2完善制度。一是加强梳理排查。联合党廉办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工程建设和服务采购项目发包等问题线索,梳理村社近三年项目发包明细情况以及项目发包计划,进一步掌握村社项目发包规模,持续完善项目发包管理方案。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与上级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农村集体项目发包相关制度出台情况。下步结合上级制度印发情况及我区前期工作成效,及时完善我区农村集体项目发包管理制度。

(六)耕地保护工作力度不足

1.针对全区耕地数据掌握不准确,“零弃耕”监管不到位问题。

1督促官洲街撂荒地块进行复耕复种。一是要求官洲街报送三级责任人和制定相关复耕复种方案,现已收到官洲街提供的三级责任人名单和复耕复种计划。二是与官洲街、区规划资源分局、区水务局和地块权属方相关人员实地讨论复耕复种相关问题,现场提供复耕复种品种清单以供权属单位参考。三是定期掌握官洲街复耕复种工作进展。据反馈,复耕地块已上区“三资”平台交易成功。由于复耕位置处于地铁上盖,目前正协调地铁运营方,同意现场施工方案后安排动工。2建立耕地沟通共享工作机制。发函区规划资源分局,商请建立耕地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全面掌握耕地分布、变化情况,巩固我区“零弃耕”工作成效和高效推动耕地保护工作,区规划资源分局表示将根据情况提供地块信息。3做好耕地复耕复种指导工作。整理一般耕地可种植作物名录,并下发各相关街道,指导复耕单位选取合适的复耕农作物品种。

第二方面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作风建设不到位

(一)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1.针对财务报销未据实,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

1立行立改。一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单据进行核实,对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人相关经办责任人员及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强调对外结算费用原则上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并按照实际情况补全报销资料;对财务审核经办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务必要带头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对经办部门的业务指导,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全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对于差旅费报销款未附齐出行方案或请示等附件的情况,按实际情况要求经办科室补充齐全报销附件。三是对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报销住宿费的情况,目前已对经办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其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杜绝发生各种形式变通处理的情况。2组织清查。一是对全局2021年以来凭证进行全面清查,发现凭证中报销手续不规范的资料共8份,对报销手续不规范、附件不齐全的凭证已按要求补全报销资料。二是组织各科室、单位经办人员集体培训,指出平时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增强工作中的风险意识。3完善制度。修订《海珠区农业农村局财务报销制度》,明确指出应严格控制现金结算,对外结算费用(不含按有关规定支付给个人的现金支出)须使用支票(对公转账)或公务卡结算,特殊情况支出现金的须填写《现金结算审批表》按审批权限进行逐级审批,并提前2个工作日向财务申请,从严审核各项费用报销审批流程。

2.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1自查自纠。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对本年度内局及下属事业的会计科目的使用进行核查,按要求进行调剂,并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强调规范使用会计科目的重要性。2加强政策学习。对财务人员开展相关财务制度集体学习,重点学习《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的部分内容,强调规范使用会计科目,加强内部审计机制,规范全局财务管理。(3)组织专题培训。组织全局各科室、单位业务经办人员进行财务管理集中培训,增强工作指导,着重提醒工作中原始凭证审核、预算经费设置、财务报销单据填写的风险点,规范食材费、考核奖励等经费的使用,严格预算管理。

3.针对财政经费结余未按规定及时上缴问题。

1全面梳理。对局的存量资金进行全面核查,梳理上缴历年结余资金和项目存量资金至区财政账户。(2)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历年结余资金,财务人员按年度形成动态清单,定期更新,对于账户上的历年结余资金按要求及时上缴。3强化监管。财务组定期在工作群内通报各科室、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结余情况,并形成工作进度表,定期督促提醒,根据实际情况按文件要求落实应缴尽缴。

(二)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

1合理处置问题固定资产。印发通知回收联社资产交易站的固定资产,整理和清点好固定资产后,按规定对盘亏的固定资产进行损失核销处理,对已到期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根据工作实际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要求其后续要进一步重视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职责。(2)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海珠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交易监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海珠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交易监管中心固定资产盘亏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等内控制度,明确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日常管理流程,强化定期检查,落实责任到岗到人。(3)加强固定资产制度学习。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学习,强调固定资产采购、使用、保管等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业务知识的理解,进一步理清后续规范管理固定资产工作的思路。

2.针对固定资产跟踪管理不到位问题。

(1)立行立改。由局办公室牵头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厘清底数,完成固定资产标签补贴。全局已报废固定资产79件。(2)深化管理。一是做好提醒教育,针对本次巡察提出固定资产跟踪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财务人员、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进行专题提醒谈话,要求规范资产管理,增强责任意识。二是建立长效机制,重新修订《海珠区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的职责,从固定资产的购买、使用、定期清理盘点等方面进行规范,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3.针对部分资产存在闲置浪费现象问题。

1及时清点处理闲置资产。受全区畜禽禁养政策、资质要求及检测成本影响,动监所实验室设备自2014年闲置至今,未能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经核查,动监所实验室共有仪器设备36件,其中仪器设备30件,空调及电脑等办公设备6件。按程序报废该批实验室仪器设备30件;经专业机构鉴定,该批实验室仪器设备因老化已无维修使用价值。由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回收实验室仪器设备30件,剩余6件空调及电脑等办公设备视实际情况调整使用。(2)全面核查固定资产台账。经全面核实,目前动监所固定资产余69项,其中已达报废年限的共39项。已达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中,28项仍可继续使用,11项因老化故障不能再继续使用,按照规范流程对该11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回收处理。(3)规范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一是加强教育,组织了集体提醒谈话5人次,强化人员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意识。二是根据《海珠区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定期组织所内固定资产清点,加强固定资产的规范管理。

(三)工作作风不严实问题

1.针对农产品抽样检测不实问题。

(1)开展自查自纠。对巡察指出的瑞宝街、江海街抽样工作存在问题,我局采取了全面排查措施。一是对瑞宝街抽样工作进行排查。到瑞宝七社进行现场问询,对电话抽查反馈无抽样或未支付样品费的种植户进行现场核实,核实抽样均有支付样品费,但种植户的农产品实际是委托另外1名社员代收代付,因此在电话与本人确认时出现反馈无抽样或未支付样品费的情况。二是对江海街抽样工作进行排查。经电话问询和电话抽查,核实抽样均有支付样品费。三是根据核实情况补全台账资料。联系相关种植户,补全抽样签收台账。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提醒后续工作注意查漏补缺完善工作机制和流程。同时与属地街道根据实际共同探讨解决抽检费支付问题,确保检测费用发放清晰明了,避免产生误会。(2)建立海珠区农户信息档案。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涉农街道配合,以联社为单位,开展农户基本信息收集工作。目前,已完成我区农户信息收集工作。农户信息档案将实行动态更新,进一步提升了抽样工作精细化水平。(3)规范检测费用支付流程。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涉农街道履行主体责任,有关联社配合,进一步完善检测费用支付流程。因我区个别种植户年龄较大,无移动支付设备,目前,以瑞宝街为试点,探索规范检测费用支付流程,完善费用支付手续,确保有迹可查。(4)采取定期回访农户的做法。定期通过抽查的方式回访农户,并建立回访台账,确保抽样检测真实可信。

2.针对对抽样检测发现问题消极应对问题。

(1)开展自查自纠。对2021年以来抽样检测中发现农产品农药残留、土壤重金属超标等问题的抽样文书等开展自查自纠。一是查实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均因未过施药期(7—15天)导致农药残留超标。二是加强提醒教育,对农业科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提醒后续工作要注重工作细节把控,完善工作流程。下一步将做好台账记录规范工作,做好跟进处理情况的记录。(2)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利用工作。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2024年度经费预算中,通过做好预算安排把原土壤和农产品两个抽检项目的经费进行整合,加大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资金投入。二是引进专业第三方指导。委托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开展海珠区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根据我区情况与省资环所联合制定《海珠区协同监测采集布点方案》,并印发相关街道。动态监测耕地安全利用情况,按年度计划有序开展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保障安全利用工作,及时掌握耕地安全利用动态情况。目前已完成全区受污染耕地地块现状摸查,有序开展土壤及农产品抽样,暂未发现耕地产出农产品有超标情况。三是动态监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按年度计划有序开展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保障安全利用工作,拟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我区情况进行布点和监测,及时掌握受污染耕地动态情况。四是加强农产品安全监测。若区内出现农产品超标情况,指导当地种植户进行种植品种调整,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并对调整后的农产品进行复检,确保产出农产品符合安全食用标准,不符合标准农产品一律销毁不准上市。(3)完善检测问题样本处理流程。针对不同的抽检不合格情况实施分类处理,一旦发现则对禁限用农药进行溯源调查,并启动监督抽查,对监督抽查出的含有禁限用农药的农产品及其相关负责人进行执法处理。

3.针对日常巡查“蜻蜓点水”问题。

1立行整改,即时落实巡察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畜禽散养巡查复查的问题,期间共发现违规散养、发函及回函处理20处,跟进复查13处,未复查7处,经整改已全部完成对未复查畜禽散养7处的复查并核实清理完成。针对巡察反馈政府免费狂犬疫苗服务点未公示问题,当日立即组织排查,在排查现场对相关动物诊疗机构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摆放公示牌在显眼位置,均已当场完成整改;同时通知其余动物诊疗机构上传公示照片,并强化要求,仅摆放公示牌的必须同时公示上墙。(2)举一反三,提升日常工作标准。一是加强日常巡查,自6月以来,我局共开展畜禽散养巡查复查41处次,已全部完成复查工作。检查动物诊疗机构46家次,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和问题整改。二是优化畜禽散养巡查台账,已将巡查复函台账和复查跟进台账合二为一,加强了复查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三是通过现场抽查和线上报送,切实保障公示上墙工作落实。(3)加强教育,督促工作作风转变。对有日常巡查任务的部门农业科、执法大队、动监所开展集体提醒谈话,从思想上增强了责任意识,从行动上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落实落细常态化巡查工作。

4.针对动物防疫物资储备管理不善问题。

(1)按规定处理过期作废物资。一是针对消毒剂地面存放不当导致外包装发霉问题,加强管理,将消毒剂存放于存放架上,并规范放置。针对过期失效的狂犬疫苗、防毒面具、透气棉防护服、一次性医用防护服等,参照市的动物防疫物资处理方法进行报废无害化处理。按程序由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对该批过期失效物资进行收集外运无害化处理,并完成补充防疫物资的购买工作。(2)加强库存物资规范化管理。加强不间断电源使用管理,确保疫苗储备安全,一是在非工作时间段通过手机APP监控冰箱供电是否正常,二是在工作日每日查看冰箱温度,保证疫苗储存温度,确保疫苗存储安全。(3)强化相关人员风险责任意识。对动监所开展专题集体提醒谈话,要求克服“等、靠、要”等不良思想,增强了责任人员风险防范的意识,加强了对疫苗等防疫物资的日常管理,转变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

第三方面问题,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有短板,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

(一)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

1立行立改,加强学习。充分认识提升“三会一课”的重要性,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2)搞好换届选举,加大发展党员力度。组织第三党支部组织了换届选举,业务能力强的党员被充实到了党支部。今年以来,2名同志转为发展对象,组织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党员能力素质。(3)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加强检查指导。每季度对“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通报,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修订了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对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和党课的具体要求再次予以明确。

2.针对民主生活会开展不严肃问题。

1进一步端正参会态度。要求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批评和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较好地达到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的民主生活会的目标和要求。(2)进一步明确会议要求。修订了《中共海珠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对会议内容、会议准备、会议程序进行了明确。尤其是对会前准备阶段撰写材料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局主要领导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材料逐一把关,签字通过后方可开会。

(二)队伍建设仍有欠缺问题

1.针对干部抽借调管理不规范问题

1完善借调手续。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结束借调同志的抽调期。(2)开展谈心谈话和轮岗锻炼。为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结合党纪学习,局长对全局8个部门的负责人逐一开展谈心谈话,了解他们对局的意见建议、如何认识压力和巡察整改的三方面想法,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对内设科室负责人在内的7名同志进行交流轮换。目前已对轮岗干部进行岗位调整,涉及轮岗的干部也完成了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新的角色转换,自身业务能力正在稳步提升。(3)优化组织架构。通过完善“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专班办公室工作组人员架构,进一步完善干部队伍培养建设,在乡村振兴专班办公室下调整增设专项工作组海洋牧场组和数字乡村组。

2.针对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从事关键岗位工作问题

1立即调整关键岗位。立行立改将购买服务人员调离财务出纳关键岗位,重新调整安排在编干部从事出纳工作。(2)修订完善人事管理办法。进一步强调第三方购买(采购)服务在工作、纪律、预算、合同签订等方面的要求,目前各科室、单位经过自查自纠,购买(采购)服务工作均符合要求。(3)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修订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对廉政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压实分管领导职责,每月强制对风险点定级并报送防控措施,由局纪检部门对不同等级风险实施差异化检查,避免以往排查风险点为0的情况出现,增强排查成效。

三、加强政治引领,保持整改力度,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解决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丝毫不能懈怠,巡察整改工作还任重道远。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用好巡察成果。

一是加强党建引领,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建强基层党组织,发挥班子头雁效应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筑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全面加强党组对“三农”工作引领,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把加强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省、市、区委“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我区“百千万工程”工作目标。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持整改标准不变、措施力度不减,持续加压,持续深化任务落实,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任务,要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要求,继续抓好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问效,认真吸取经验,做到标本兼治,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持续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坚持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并重,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认真反思、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同时,综合运用巡察整改成果,锤炼队伍、提升能力,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推动发展、提升水平的过程,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4122035;邮政信箱: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6号广州市海珠区农业农

村局;邮政编码:510320;电子邮箱:hzqnyncj@163.com。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