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7日至12月20日,市区委巡察第23组对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15日,市区委巡察第23组向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整改。1月15日,巡察反馈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区委巡察第23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对各有关科室整改情况逐件审定、逐项督导推进。各相关科室和单位对涉及的问题逐项细化并落实整改措施,局党政办公室牵头,具体承担整改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反馈等工作。
(二)认真研究,严密制定整改方案。自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迅速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员,深挖根源,逐条逐项研究讨论、制定整改措施。1月2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各责任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措施,形成了《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3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初稿)》。1月23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审议整改工作方案,强调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找准问题的“症结”,进一步细化完善整改措施,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三)狠抓落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全局党员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高度重视,始终紧抓不放、一查到底,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坚持立行立改,按时间要求整改落实,认真推动问题的解决。巡察整改以来,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班子成员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多次实地督导解决问题。4月21日,召开专题会议,邀请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同志,共同研究、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台账管理”和“销号落实”等办法,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可量化、可检查、可追责,严格对账销号,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做到应改尽改、真改实改,确保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二、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不明显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没有拿出专门的时间进行专题学习,没有认真深入开展研讨交流,没有将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有效结合。整改情况:一是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第一议题”、首要内容,带头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0年以来,认真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3次、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学习时班子成员带头发言,结合工作实际谈体会。二是制定印发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时间、内容、学习纪律等进行了规定。三是认真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形成调研成果5篇。
(2)推动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进展缓慢。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广州市要求海珠区全年累计完成10个项目工程施工(含涉及十大民生实事的7个项目)。2019年海珠区已按要求完成10个项目工程施工。二是根据2019年市发改委投资计划,截至2020年1月20日,梅园西片区、大阪仓片区、东沙街31号大院三个项目均已完成年度计划任务,达到整改要求。2020年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将继续向市住建局申请财政资金,在做好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防疫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下,继续指导和协助街道加快推进梅园西、大阪仓和东沙街31号大院项目的现场施工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工。
2.政治站位不高、统筹驾驭能力不强
(1)增强干部职工的归属感认同感方面想办法不多,凝聚力不够。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支部、妇委会、工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作用,提升统筹融合层次,增强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二是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各类形式丰富的集体活动,促进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之间的交流联谊,增强集体凝聚力和职工的归属感。
(2)班子成员之间,沟通机制不顺畅、互相补位不足、发挥集体智慧不充分。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共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今年以来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共召开党组会议16次,会上班子成员畅所欲言,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人事调整、项目预算分配、党组成员党建分工、安全生产和廉政安全等工作进行了集体讨论,并实行局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
(3)落实上级部署缓慢,未就“放管服”进行专题研究。整改情况:一是2月25日至3月13日,相继组织海珠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线上培训会、优化审批流程研讨会、疫情期间暖企惠企暨审批制度改革会、对标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改革工作会,推广宣传改革工作,研究讨论优化改革措施。二是3月3日,印发了《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共克时艰,简化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并建立长效机制,全力支援和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3.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1)民主集中制体现不充分。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印发了《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一把手权力清单》,对一把手权力进行了规定和完善,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环境。二是严格实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
(2)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本应由党组会研究决定事项。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领导班子、党政办、纪检监察室(审计科)学习党组议事制度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加强会议议题的范围审查,每次开会前对议题进行前置预审,避免出现错用会议决定权限。
4.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牢
(1)推动危房治理督修力度不足。整改情况:对于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管辖的直管公房,通过维修或改造,105幢在册直管公房危房全部完成治理解危;对于私人业主危房,通过联合属地街道督导安全责任人治理危房,有212幢私人业主危房完成治理解危。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直管公房破旧房屋的维修改造,同时按照《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继续联动属地街道,加强私人业主危房的督修,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尽快修缮危房。
(2)住房保障力度有待提高。整改情况:基于广州市公租房由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下称“市住保办”)集中进行统一摇号分配,各区主要负责对申请家庭进行保障资格审核,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积极与市住保办进行了多次沟通,反映广州市海珠区每年都有动态新增轮候家庭的实际情况,建议该办尽早安排2020年的公租房摇号分配,努力争取现有轮候家庭尽早获得配租。除此之外,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还积极对正在轮候的家庭进行摸查:一是指导了新核定的低保低收家庭办理申报,经市住保办审批通过次月可领取补贴自行租房。二是积极动员保障对象办理保障方式变更,转为领取租赁补贴自行租房解决住房困难。三是及时跟进办理保障资格注销或户籍地变更。
(3)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均工单满意度不高。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责任到位。各科室、单位实行专人负责制,对每个工单的投诉内容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跟进,并建立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工单台账,做好工单信息登记、明确经办人、回复时限、办理情况等。二是规范办理要求。严格按照《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和《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处理咨询类、求助类、投诉类等各类工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三是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人员处理投诉的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通过以上整改情况,2020年1月至5月,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满意率均回升至80%以上。下一步,继续落实整改情况,加强督办工作。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印发了《中共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党建责任分工》,明确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定印发了《中共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各级职责进行了明确。
(二)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6.抓党建力度层层递减
(1) 2017年之前,未对党建工作进行明确分工,未制定局领导联系督导党支部工作制度。整改情况:一是从2018年开始,制定印发了《关于中共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班子成员党建分工的通知》,对局党组班子成员抓党建责任进行了分工。二是从2018年开始,建立了局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督导机制,每个领导对应督导1-2个党支部,指导各党支部按照上级党委和党组要求,全面落实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工作。
(2)支部在换届选举中未经党委(组)会研究。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做好支部的换届选举,认真做好党委(组)会议题、会议纪要的审定印发工作。今年以来,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机关党委按要求研究审议通过了5个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1个党支部成立及选举支部委员会的有关事宜。
7.中心组理论学习不落实
(1)2014年、2015年度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材料缺失,2016年中心组仅有一次学习内容。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海珠区委宣传部关于中心组学习的有关要求,制定了《中共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共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规范。二是认真做好中心组学习读书笔记、心得体会、调研文章、一学一报等材料的存档工作。
(2)2018年底未按要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中心组专题学习。整改情况:2019年11月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党组成员结合实际谈了学习体会。
8.执行支部工作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考核,继2019年下发《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党支部党建工作年度台账》后,今年进一步细化下发了《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党支部党建工作月度报表》,每月及时跟进监督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今年第一季度,局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了“三会一课”各项工作。二是印发了《中共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2020年度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对从严从实抓好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进行规范。
9.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要求,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二是认真做好党组会、机关党委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审核和印发。今年以来,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机关党委共研究了5名党员转正有关事宜,按要求出了会议纪要。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0.制度制定不完善、执行不严格
(1)各单位的相关制度没有统一规范和及时更新。整改情况:重新修订印发了《党组议事规则》《党政联席议事制度》《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编外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请休假和加班登记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工会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十项制度。
(2)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召开局系统廉政监察员会议,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民主监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提升制度执行力,营造自觉遵守制度的浓厚氛围。二是印发了《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廉政监察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对廉政监察员的权力和义务进行明确。
1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在2018年首次制定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与区委要求不符。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解读上级文件精神,完善印发了《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推进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二是重新修订印发了《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廉政监察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规范廉政监察员的权利义务,建立工作例会、定期报告及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效能监察制度,全面加强内部监督。
(2)2015年至2017年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情况进行专题研究,未每半年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整改情况: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自2018年至今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分析会,对存在的不足深入剖析,及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情况。
(3)以案治本效果不明显。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建章立制,持续推进以案治本,完善印发了《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将以案治本作为预防腐败的重要抓手,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将廉政安全列为重点考核项目。实行《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廉政、生产“双安全”考核工资实施办法》,强化对合同制人员监督和制约。二是发挥廉政监察员和各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做好“第一种形态”提质工作,抓早抓小,每月向区纪委上报谈话提醒工作台账。三是加强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廉政防线,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会等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强化以案治本效果。
12.出入境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印发《关于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下发《关于加强请假休假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各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和培训,建立定期监督抽查制度。二是检查整改。下发《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请假休假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各单位对照巡察反馈中指出的典型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于情节轻微的,进行谈话提醒,情节严重涉及违纪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三是加强培训。组织各下属单位的人事干部进行培训,熟悉相关制度和办事流程,提高办事能力,做好出国(境)办证及请假的把关和政策解释工作。四是建立出国(境)及请休假清单台账制度。指定经办人,负责本单位出国(境)及请休假日常管理工作,坚持“谁经手谁整理”的原则,并安排统一固定的档案柜子存放假单。
(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坚决,“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13.会议费支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人员已清退有关款项。二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全局通报批评,要求全局系统各部门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和相关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财务制度的日常监管,加强廉政教育,杜绝侥幸心理。
14.工会福利物品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相关人员完成款项清退。二是严格按《工会管理制度》发放福利物品。三是加强财务报销审核管理,发票、附件清单必须完整一致,落实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财务四重审核手续。四是经常性开展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的学习,以案为戒,举一反三。
15.公务用车及加油卡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印发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专人负责车辆使用及加油卡使用登记,做到所有加油卡绑定车牌,严格执行定点停放,建立清晰全面的车辆信息台账,定期进行自查。二是个别下属单位租用车辆合同期满,已立即停止了租赁车辆,未再出现违规租用超标车辆使用的问题。三是相关人员已完成清退工作。
(五)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教育管理不到位
16.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从2019年1月起,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严格按照海珠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海珠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流程及纪实材料清单>的通知》要求执行。二是2019年3月,局分管人事副局长对党政办主任、副主任及人事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他们在日常务必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全面理解熟读人事政策。三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尤其注重加强局办公室及人事干部的学习培训,做到深刻领会法规精神,熟悉掌握法规内容。
17.对干部情况不掌握、不关心
(1)2017年开展选拔任用工作中,对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掌握不深入、不及时。整改情况:一是报送选拔任用方案前,由局纪检监察室对符合条件的所有人员进行廉政审查。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区纪检部门的沟通,确保较全面地了解干部廉政情况。
(2)对干部情况不熟悉,关心程度不够。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1月27日召开党组会议,请分管领导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严肃对待人员聘用合同和其他合同的时限,不能再出现过期这么久才办理续签手续的情况。二是在原聘用合同期限台账基础上,已对局系统事业单位领导的聘期情况进行更新,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加强并入单位人事干部的培训工作,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印发管理制度和聘用合同管理专项通知等方式,切实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在报送选拔任用方案前,由局纪检监察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所有人员进行廉政审查,认真对符合条件的拟选拔任用人员进行廉政审查。
(3)领导干部岗位长期空缺。整改情况:一是机构改革完成后,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已按计划启动局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一名优秀干部提任区质监站副站长(正科级)职位,为区质监站领导班子补充了领导力量。二是下一步将结合职务需求和人员条件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六)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18.预算执行情况不理想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区财政、市财政的沟通联系,提前获知资金安排,科学编制年度预算,降低预算调整率。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及时做好预算调剂,提高预算执行率。三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约束和财务监管,确保经费支出科学合理。
19.财务审核不严格
(1)局机关未建立办公用品等出入库制度。整改情况:编制印发了《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每次购买的入库登记,出库实名领用,实施物品领用的精细化管理。
(2) 财务管控存在漏洞,部分支出与实际情况不符。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进一步明确审批流程管理,加强监管。二是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相关业务知识学习,严格审核和把关,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落实财务各项规定。三是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加强教育和制度管理,以案说法,举一反三,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引以为鉴,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3)公务卡推行不彻底,局系统存在不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办公费、差旅费。整改情况:一是再次发文重申公务卡使用纪律,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对应使用而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经济业务一律不予办理报销手续。二是组织落实全局未开卡人员登记申办开设公务卡,确保所有业务经办人均持有可正常使用的公务卡。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从严把关公务卡报销流程,严守财经纪律及各项财务规定。
20.自查自纠违规津补贴清退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落实立行立改,清退违规津补贴。二是再次对全局各单位历年来违规津补贴发放情况开展自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违规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相关工资福利制度。
21.饭堂支出不规范
(1)下属单位饭堂支出审批不严。整改情况:2014年已落实整改,要求局属所有单位饭堂全部改由具备资质的物料供应商进行配送,以正式发票入账,截至巡察时已全部整改完毕。
(2)饭堂支出核算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饭堂支出核算管理,科学合理制定预算,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列支饭堂支出。二是进一步规范饭堂管理,参照区内其它单位,统一局系统饭堂个人餐费标准。
22.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个人工会费补缴,严格落实工会费收缴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约束和财务监管,确保工会及行政支出严格划分。三是清退违规使用的工会经费。四是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
23.单位往来款量大时长
整改情况:一是对现有历史账册能够清晰反映实施的挂账项目,将按照有关历史凭证依据,查清事实,厘清思路,逐项落实清理。二是对查出涉及外单位往来挂账款项,在核清挂账原因后及时与对方沟通函证,争取尽快清理。三是对现有账册无法查清挂账情况的,将征求区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具体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完成清理。
24.不主动履职
(1)直管房空置率高。整改情况:一是已细化抽疏相关规定,对居住困难或拥挤的原承租人进行抽疏,对符合条件的具有公租房轮候资格的申请人按工作规定推进工作。二是已协调广州产权交易所加快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直管房非住宅挂网频次(每月不少于100间挂网),优先对空置非住宅轮动挂网,并对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非住宅公开招租工作全程使用电子流转,以加快公开招租成效。三是2020年4月将126套空置直管房住宅移交珠江住房租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专用于安置环卫工人租住。下一步将按计划在2020年底前分批次完成全部移交工作。
(2)欠租数额较大。整改情况:对台账中186户欠租租户采用函件、清退、诉讼等方式进行追缴,其中,176户已完成追租或已通过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因征拆直管房项目进度或资金问题而产生欠租的问题,通过发函、召开会议等方式持续督促相关单位缴交欠租;已对其余欠租逐户进行追缴,均已启动诉讼至法院正待法院判决或作清退追缴等方式处理,进行“一案一策”处理直至追缴处理完成;对已有生效判决,仍未依判决执行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申请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失信名单。
(3)直管房破损严重。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108幢维修,133幢正在施工中。下一步:一是继续分批推进严重损坏、一般损坏(大部分是砖木结构)直管房改造。二是加强日常巡检和直管房维修养护,严控新增损坏房。三是按照市住建局和区政府关于直管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要求,配合加快推进直管房移交市国有企业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公司管理的工作进度,充分利用该企业雄厚的财力和灵活的市场运作能力,加快推进破损直管房的改造。
25.不积极作为
(1)物管行业存在新物管进场难、消防卫生差、业主与物管公司纠纷多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住宅小区摸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住宅小区摸查中存在问题的小区落实整改情况,对违反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启动行政处罚程序。2020年以来,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已就物业管理问题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0份,已全部完成行政处罚立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逐步推进后续处罚工作。二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制定《海珠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对涉及多部门的物业管理重难点问题,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同时牵头会同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制定了《海珠区推进党建引领住宅小区治理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广州市海珠区党建引领住宅小区治理工作。三是积极推进业主决策电子投票建库和使用工作,截至目前,已建立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数据库的小区共282个,已成功使用电子投票形式进行表决的小区23个。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先后多次在水蓝郡、蓝色康园、兰亭御园、中海名都等小区进行宣传活动,切实引导业主、会议组织机构使用电子投票进行表决,从源头上妥善解决假投票、投假票的“老大难”问题,积极引导业主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四是将物业小区阻击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落实出入口体温检测、快递外卖无接触投送、外籍人员出入小区无差别对待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并迅速组建督导组分赴18条街541个物业小区,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疫情防控的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构筑广州市海珠区物业小区防控疫情的严密防线,切实保障小区业主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守护小区平安。
(2)因私借支长期未能追回。整改情况:已联系当事人并告知相关还款义务,当事人同意还款但因经济困难承诺分期偿还,现已偿还第一笔。下一步将持续跟进,督促其按承诺落实分期还款。
26.监督不够全面
(1)2017年的“7.22”事故中,对塔吊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不够细致,未能督促事故单位消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一是重组架构,加大执法力度,推行项目监督员AB角负责制,责任到人。二是通过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风险排查,制定管控措施,堵塞廉政漏洞。三是利用“五位一体”信息系统,创新监督管理模式,实行有记录监督管理。四是制定工作指引,安排专项经费,开展重大设备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实行每年2次大型起重设备监督抽检,有效跟踪设备安全状况,防范事故的发生。五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监管能力。六是坚持预防谈话提醒制度,通过面对面、心贴心的方式,强化事前预防,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七是与所有在职在岗人员签订廉政责任书,形成责任追究制度。八是建立考核机制,对监督员“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实行廉政问题否决制;对工地监督岗位合同制人员每月进行工地安全生产及廉政自律安全工作“双安全”考核。九是实行项目监督组与参建单位签订廉洁守法承诺书,站分管纪检的领导不定期带队随机进行走访问卷调查,主动接受参建单位的监督。
(2)局党组对下属质监站安全监督工作指导不够,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2020年度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重点工作计划》,明确分管局领导挂点督导质监站党支部日常工作。挂点的党员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并通过定期督导、查找问题和创新方法等方式强化党建引领和监督。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向基层传导;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滋生;狠抓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切实加强基层廉政治理。实行《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廉政、生产“双安全”考核工资实施办法》,强化对合同制人员监督和制约。三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廉政警示片等形式,深化纪律教育成效;以案说法,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会和纪律教育学习大会上对违法违纪人员进行通报,加强警示教育的震慑力。四是严格开展谈话提醒。认真贯彻落实区纪委有关要求,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做好“第一种形态”提质工作。结合各大重要节假日前夕、各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前夕等关键节点,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经常性谈话提醒工作;在各大节假日前夕通过动画、图片、短信等多种形式向局内部职工及全区各在建工程企业开展节前廉政提醒。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在组织领导、查漏补缺、攻坚克难、督促检查上下功夫,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工作,督促有关科室和单位加紧整改,确保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部整改落实到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努力形成长效管用的工作机制。我们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局党组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其中,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四个出新出彩”的实际行动,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团结进取、攻坚克难,全面强化党的政治引领作用,为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廉洁奉公的海珠建设“铁军”而奋斗,奋力开创全局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4150055;邮政信箱: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邮政编码:510310;电子邮箱hzzhujianshui@163.com。
中共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