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0日至7月24日,市区委巡察第7组对海珠区妇联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8月18日,巡察组对区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一)严明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市区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区妇联领导高度重视,随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妇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的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以区妇联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照单全收、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的原则,针对反馈问题查明原因,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压实主体责任促进整改落实。
(二)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为了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区妇联党组将整改工作列入每次党组扩大会议的议事日程,定期讨论整改进度,提出相应举措,并每周进行反馈,建立阶段性的整改台账。
(三)坚持从严从实,健全工作机制。为了增强整改长效性,区妇联带着问题深入对自身日常工作的体系建设和制度运作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和剖析,以整改问题为契机,制定完善了《区妇联“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区妇联党组织“三会一课”考核细则》等10多项规章制度,立行整改并长期坚持,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力求长效、深入地夯实整改成效。
(四)结合重点工作,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以市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统领,同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互相促进、共同提升。着力破解一批大难题,啃掉一批硬骨头,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海珠建设有活力有魅力、宜居宜业的现代化中心城区贡献巾帼力量。
二、坚持对标对表,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一)关于履行工作职责主观能动性不强的问题。
1.关于推进妇联改革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按上级相关要求制定《海珠区各级妇联执委会议事工作制度》《海珠区各级妇联执委联系妇女群众制度》,并修订完善《海珠区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室挂钩联系基层妇联的制度》,压实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室、妇联执委联系走访基层,为基层解决难题的责任。二是切实加强对基层妇联的指导和帮促,推动基层执委发挥作用“破难”行动工作深入开展。制定《广州市海珠区关于推动基层执委作用发挥“破难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基层执委7大履职机制,提升执委履职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要求和广东省妇联做好村(社区)妇联同步换届工作的部署,全区265个社区全部顺利完成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共选举出妇联执委3977人。三是依托妇女之家,在全区265个社区推进“芳华姐姐工作室”创建工作,通过工作现场会、经验交流会、“芳华姐姐”沙龙、“芳华姐姐”风采展示等,以点带面,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四是严格落实《关于深化妇联组织建设改革实施“破难行动”的意见》(妇字〔2020〕22号)有关“县级妇联挂职副主席不少于1名”的精神,经区委组织部批准并已增补1名挂职副主席。
2.关于责任担当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区妇联党组书记在会上进行集体谈心谈话,强调干部责任担当重要性,并就区妇联审计整改措施简单化一事进行深刻反省,研究提出今后优化思路。二是积极对接区慈善会,牢固树立为妇女儿童服务办实事的意识,发挥优势,积极主动争取实施各类项目,使广大妇女儿童普遍得到实惠,改善生存和发展条件,通过开设海珠区妇女儿童家庭发展基金运作提升社会影响力。
(二)关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办法不多的问题。
1.关于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立足“妇女所需”,在常态化精准防疫及全面复工复产形势下,推动妇女创业就业。联合区巾帼志愿服务协会举办“穗鄂同心,共克时艰”后新冠肺炎疫情时代关爱湖北籍来穗人员活动,对150名湖北籍来穗人员开展首期新媒体从业培训,为全面复工复产和加快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二是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做好“联”字文章,积极链接社会资源,加大对海珠区女企业家协会会员单位复工复产服务工作。与区税局联合举办“战疫有她 暖企为她”——女企业家主题税宣直播活动,围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等进行宣讲,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响应全国、省、市妇联关于开展助力脱贫攻坚的号召,开展直播带货及女性双创,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的作用,联合广州市妇联、区扶贫办等单位,搭建“红茶书屋助农公益直播间”巾帼网络平台,与新花城、腾讯点播、抖音、YY直播等电商平台合作,开展巾帼直播带货活动5场。“巾帼带货”行动开启妇联助力脱贫攻坚新模式,吸引网友在线观看人数累计达18万人次,农产品销售额达20万元。四是在琶洲宝地广场打造“四新”领域妇女之家示范点“芳华驿站”,开展“温心”
“暖家”“安业”行动,提供心理咨询、健康义诊、女性双创论坛等,服务琶洲地区职场女性,助力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区试验区建设。
2.关于响应扶贫政策要求不积极的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巡察指出问题,严肃开展自查自纠。区妇联第一时间召开自查自纠会议,对前几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未开展捐款一事进行严肃批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并发动干部职工开展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党员干部捐赠活动。二是首创设立“扶嫂之家”,牵头开展扶贫干部家属座谈、节日慰问等活动10余场次,为扶贫干部家属提供“一揽子”服务,以温暖“小家”,服务“大家”。
3.关于推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第一议题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升党组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增强党组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敏锐性。二是加强党建引领,保障妇联工作方向。通过举办“南粤巾帼大宣讲”——学习传达省妇女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海珠区“巾帼扬帆”女性创业创新工作座谈会、海珠区基层妇联执委“领头雁”培训班,分层分批组织全区妇联执委、妇干、妇女工作者、女企业家开展培训学习。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组建海珠巾帼百人宣讲团,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三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展致敬“最美巾帼逆行者”网上宣传展示活动,联动区教育局开展面向全区中小学生的“云上思政课”,利用新媒体平台,共同讲好奋战在抗疫一线的优秀女性感人故事,加强正面引导,传播正能量,打造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据地”和“桥头堡”,同时引导各级妇联发挥网络监管引导、网络空间治理和网络安全管理的作用,传播积极向上正能量。
第二方面问题,制度不完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一)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海珠区妇联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中共海珠区妇联党组重大事项决策办法》《中共海珠区妇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海珠区妇联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13项。二是切实落实好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流程。
(二)关于资金使用不规范,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知识培训,提高规范管理水平。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核制度,做实做细工作台账,避免此类事件再度发生。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遇到重大资金使用项目,严格上党组会讨论并在相关会议记录和纪要中详细体现。
(三)关于合同管理工作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一是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三方询价、政府采购等相关制度,制定签订合同审批表。经办科室对签订的合同资料进行妥善保管。二是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风险防控意识。明确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切实防范和规避各项风险。
(四)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对区妇联目前在使用的公务车实行“一车一卡,车卡对应”的加油规定。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关于公务车管理制度业务知识的宣教,增强责任心和严谨性。三是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对公车使用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合法合规。
(五)关于厉行节约意识不够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就2016年“三八”妇女节浪费问题加强警示教育,并举一反三,正视、反思问题,杜绝违规行为。二是党员干部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完善办公用品领取手续,合理安排财政资金的使用,开展活动中严格禁止铺张浪费和讲排场的现象。
(六)关于制度修订不规范的问题。
根据最新要求制定福利费使用规定等内控制度,修订《海珠区妇联制度汇编》,于区妇联党组会上研究通过,并完成行文下发。
第三方面问题,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组织力欠缺。
(一)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够完善方面的问题。
一是全面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的落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列入区妇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形式和学习内容,将学习成果运用解决妇联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增强学习实效。二是全面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将组织教育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业务工作与理论学习并重。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并定期形成会议纪要,详细记录决议内容,规范参会人员之间的称呼。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按照实际情况建立“区妇联退休党员学习小组”工作群,加强线上组织和学习,解决因区妇联退休党员年龄偏大、部分不常住广州、少数为独居老人、组织线下学习较困难的问题,确保老党员达到学习效果。二是确保每季度线下组织离退休党员开展学习,为离退休老党员订购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 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等书籍,并制定《离退休党员学习资料汇编》发到每个退休党员。三是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定按月收缴党费,并设专人负责。建立完善党费收缴工作三级审核人,完善党费收缴台账。四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海珠区开展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质行动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提高分管领导和纪检干部业务水平。五是强化党建结对,全面提升妇联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目前已与贵州黔南州妇联、广州市轻工技工学校、海珠区第三实验小学等7家单位的党支部结对共建,常态化开展“芳华暖心”系列品牌志愿服务活动。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实方面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开展集体谈话,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对相关报告足够重视,结合实际分管工作亲自撰写述职述廉等报告,建立监督机制。二是继续加强党建带妇建的作用。持续用力做好妇女儿童思想政治引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创新创业发展、扎实推进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等工作,推动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创新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将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建工作,构建纵横交织的网络化组织体系,通过组织联建、人员联管、阵地联用、载体联创、资金联筹、成效联评,构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张网、身边一个家”强大的基层组织建设网和家庭教育工作网。各级妇联依托社区网格广建社区微家,综合社区“芳华姐姐”执委工作室、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将社区家庭教育深度融入新时代巾帼文明实践,互促并进。通过引领服务联系基层妇女群众,将思想政治引领延伸到社区家庭生活的最小单元,为社区家庭教育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四是发挥特色巾帼党性教育基地作用。深挖活化何香凝、陈铁军、宋庆龄等知名红色教育资源,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海珠妇女运动教育馆等巾帼党性教育示范基地,联合社区配套学校,深度开发系列巾帼党性教育教材和优质课件,培育巾帼党课讲师团队伍,深化党性文化教育实效。
第四方面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不到位。
(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党组成员和人事干部再次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条例和法规,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领导干部要熟悉和带头遵守《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要精通和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二是细化了干部任前考察内容,改进了考察方式,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客观、准确地考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统一格式规范干部考察材料的撰写。
(二)关于落实考勤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进一步完善考勤台账;落实休假规定,严格执行请休假手续。二是修订完善《海珠区妇联请休假及考勤制度》并组织学习,严格执行请休假手续,要求干部加班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加班由主要领导审批,审批表由办公室进行备案留存并登记台账管理。三是要求办公室妥善保管请休假单,建立完善的请休假台账。
1.关于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不够严格问题。
逐一核查我单位7名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有效证件信息进行及2013年以来的因私出国(境)记录等情况;修订完善《海珠区妇联因私出国(境)制度》,完善证件申请、审批、领用、登记及保管事项,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规定有关文件。
2.关于个别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事项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领导进一步深化学习个人事项填报规范和案例剖析,深刻意识到个人事项报告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二是党组及单位负责同志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干部个人要切实增强规矩意识、法律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自觉接受监督。
三、坚持一抓到底,持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目前,整改落实工作取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整改落实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重视解决的问题。下一步,区妇联党组将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落实妇联党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下一阶段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一改到底的决心和严肃认真的态度,把巡察反馈意见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
(一)狠抓政治思想建设,提高党性修养。一方面是持续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在常态工作中不断深化“两学一做”,坚持党内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常态学习重点内容,常学常思,常学常新。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另一方面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党员教育,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
(二)狠抓组织建设,提升党支部战斗力。一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充分发挥党员带头作用,深入开展“芳华暖心”“娘家人送温暖”等系列品牌活动。二是继续开展党支部共建工作,联合关爱重点妇女儿童。在与贵州黔南州妇联、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等7家单位的党支部结对共建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党建共建的范围,积极发挥资源链接优势,针对不同行业开展结对共建工作,联合开展志愿服务,为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赋能与护航。
(三)狠抓中心工作,促进服务妇女工作与党建深度融合。一是以党建带妇建促脱贫攻坚。与对口帮扶的瓮安县、福泉市妇联继续合作,推广妇女双创家庭建设协作基地,促进其更好地发挥服务贫困地区妇女的效用;继续利用“红茶书屋”直播平台开展助农活动,扩大对口帮扶地区农产品销售额,打响非遗文创产品知名度。二是深度融合党建与妇女服务工作。在琶洲建设者之家党群服务中心持续开展“琶洲建设者·温暖家”项目。
(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妇联工作作风。增加谈心谈话频次,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一系列整改措施,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升内部工作规范性,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9088777;邮政信箱: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517室,邮政编码:510000;电子邮箱:hzqfl@qq.com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妇女联和会支部委员会
2021年6月16日